第58章 明德修身

作者:FF8307 更新时间:2026/5/23 16:34:18 字数:3421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在陈素筠乐观的精神感召下,沈鸢的心境慢慢变了。不是那种脱胎换骨的变,她的骨子里还是麻木的,但面上已经渐渐回放了几丝温暖的笑容。

陈素筠是个能说会道的。她会在上班前一边化妆一边讲段子,讲客人的糗事,讲自己在别的城市坐台时的见闻。她讲得绘声绘色,学男人说话学得惟妙惟肖,逗得春玲笑得趴在桌子上捶腿,逗得小影把口红画歪了,逗得沈鸢嘴角微微翘起来——虽然她自己不知道。

“笑什么笑,你那叫笑吗?跟哭似的。”春玲每次都这么说。但沈鸢不介意。她知道自己笑了。那就够了。

那天晚上,金雀收工比平时早。

凌晨一点,客人散了大半,走廊里只剩下零星的脚步声和杯碟碰撞的闷响。春玲喝多了——不是陪客人喝的那种多,是散场后自己又开了半瓶,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一口一口灌的。

小影已经走了。刘芳在隔壁房结账。休息室里只剩春玲和沈鸢两个人。

春玲靠在沙发上,裙子皱巴巴地堆在大腿上,头发散了一半,脸上的妆花得差不多了,眼线晕开,像两道黑色的泪痕。她手里还攥着那个小半瓶红酒,瓶口歪着,酒液顺着瓶身往下淌,滴在沙发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沈鸢坐在她旁边,没有喝酒,手里捧着一杯凉透了的速溶咖啡。她没有看春玲,只是坐着,听她含混不清地嘟囔。

“你知道吗。”春玲忽然开口了,声音沙哑,像砂纸擦过玻璃,“我妈昨天打电话来了。”

沈鸢没接话。

“她问我过年回不回去。我说回。她说你挣了多少钱。我说没多少。她说你存着,别乱花,以后嫁人用。”春玲笑了一下,那笑容挂在脸上,像一张贴歪了的标签。“嫁人。我这样子,谁要?”

她仰起头,把瓶子里最后一点酒倒进嘴里。有几滴顺着嘴角流下来,沿着下巴滑进脖子里。她用手背擦了擦,动作很粗鲁。

“我妈说我命好,生得漂亮。”春玲把空瓶子放在茶几上,瓶底磕在玻璃面上,发出一声闷响。“我说对。”“我不敢跟她说我是,坐台的命。”

沈鸢的手指在咖啡杯上收紧了一下。

“真的。”春玲歪着头,靠在沙发靠背上,眼睛半闭着,“她不知道我在干嘛。她以为我在工厂上班,一个月挣三五千,管吃管住。她跟村里人说她女儿在大城市,有出息。”

她顿了顿,声音低下去,低到几乎听不见。

“我哪有什么出息。”

休息室里安静了几秒。日光灯管嗡嗡地响,像一只困在玻璃罩子里的苍蝇。墙上的钟指向一点十七分,秒针一下一下地跳,不急不慢。

“但坐台也有坐台的规矩。”春玲忽然又开口了,这次声音稳了一些,不像刚才那么碎。“不偷不抢,不骗不坑。我卖笑,不卖良心。”

命。

这个词从春玲嘴里说出来,轻飘飘的,像一片落在水面的枯叶,不挣扎,不沉底,就那么漂着。沈鸢以前也听过这个词。在陆家的饭桌上,陆远山说过——“贫瘠的土地长不出参天树,匮乏的教育养不出栋梁材。”那时候她觉得这话冷,冷得像冬天的铁栏杆。现在她坐在这间灯光昏暗的休息室里,穿着一条廉价的黑色短裙,指甲上还沾着不知道哪个客人的烟灰,她忽然觉得陆远山说的不对。

不是贫瘠的土地长不出参天树。是这片土地从来就没打算让树长起来。它只需要草。一茬一茬的、割不完的、贱命的草。春玲是草。小影是草。她自己也是草。只不过她这棵草,是从别人家的花圃里被连根拔起、随手扔到野地里的。她知道花圃长什么样。她知道阳光、肥料、修剪整齐的篱笆。春玲不知道。春玲从发芽的那天起,就长在石缝里。所以她认命。认得不挣扎,不抱怨,甚至带着一种沈鸢说不清是悲凉还是骄傲的东西——“坐台的命。卖笑,不卖良心。”

沈鸢低下头,看着杯子里那圈褐色的水渍。咖啡早就凉了,表面凝了一层薄薄的膜,她没喝,只是一圈一圈地转着杯子。

沈鸢想到赛金花。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当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跑路的时候,是赛金花委身八国联军统帅、筹资赎买全城百姓的生命安全。三年后,却被巡城御史逮捕。

“嗯。不卖良心。”沈鸢百感交集。“你做过一些义举,有功,上苍总会有眼的。”

“沈鸢。”春玲又叫了一声,声音比刚才稳了一些。

“嗯。”

“你说,咱这种人,以后怎么办?”

沈鸢想了想。她想起远山实业的年报,想起陆远山书房里那幅“天道酬勤”的匾额,想起那些在酒桌上谈笑风生、一个电话就能决定几千人饭碗的人。她想起自己曾经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不,曾经是那些人的儿子。

“不知道。”她说。

这是假话。她知道。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服。五代之内,未富者户绝。如她打掉的胎儿,户绝的开始。

但知道又能如何呢。她的脑子还装着财务模型、人事管理、政企谈判,但她现在唯一能用上的技能,是喝快酒不吐、被掐不叫、在身下大声呻吟。她知道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知道资本如何运作、权力如何分配、阶层如何固化。知道又怎样?规则不是给她用的。她是规则之外的人,是被游戏筛选掉的废料。

春玲没有追问。她慢慢滑下去,靠在沈鸢的肩膀上。她的头发蹭着沈鸢的脖子,痒痒的,带着一股烟味和廉价香水混在一起的甜腻。

“贱人老婆。”她含混地叫了一声。

“嗯。”

“虽然我没问过你,但我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人,你比我懂。”春玲的声音闷闷的,从沈鸢的肩膀上传过来,“你说,这世道,是不是就这样的?”

沈鸢沉默了很久。

休息室的灯管闪了一下,又亮了。墙上的钟跳了一格,一点二十一分。

“你喝多了。”沈鸢说。

“我清醒得很。”春玲笑了一下,然后慢慢滑下去,靠在沈鸢的肩膀上。她的头发蹭着沈鸢的脖子,痒痒的,带着一股烟味和廉价香水混在一起的甜腻。

“贱人老婆。”她含混地叫了一声。

“嗯。”

“肩膀借我靠一下。就一下。”

沈鸢没有动。她让春玲靠着,听她的呼吸慢慢变得均匀,从急促到平缓,从平缓到绵长。她睡着了。

沈鸢低下头,看着春玲的侧脸。睡着的时候,她的眉头是舒展开的,嘴角微微翘着,不像醒着时那么张牙舞爪。像一个普通的、二十出头的、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女孩。

她伸出手,把春玲散下来的头发拢到耳后。

然后她转过头,看着窗外的夜色。路灯还亮着,橘黄色的光,把窗玻璃上的水珠照得像一颗一颗碎了的珠子。

她在想另一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在她的仓廪空了,荣辱也卖了。春玲的仓廪从来没有满过,但她还有良心。

沈鸢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现在这双手握酒瓶,握客人,握床头柜上皱巴巴的钞票。

她卖的是什么?春玲卖笑,笑是假的,但良心是真的。她卖的是什么?她卖的是陆铮的脊梁骨,卖的是沈鸢的名字。她把人格拆了,一块一块地卖。陪笑卖一块,陪酒卖一块,陪睡卖一块。卖到后来,她不知道自己还剩什么。

她活下来了。但活下来的这个人,是谁?不是陆铮。陆铮不会躺在身下承欢。不是沈鸢,沈鸢只是陆铮的自欺欺人。那她是谁?她是疯鸡。

是那个在金雀更衣室里抽烟、等台、被客人叫做“疯鸡”的东西。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只要给钱,她就脱,而且脱得非常干脆,只要给钱,她什么都干。

白天,她要么和陈素筠窝在出租屋里看电视,要么去刘芳家打牌。四个女人围着一张旧桌子,磕着瓜子,甩着扑克,骂着脏话,为了一块钱争得面红耳赤。春玲输了耍赖,小影赢了傻笑,刘芳一边发牌一边骂她们没出息,沈鸢坐在角落里,手里的牌不好也不坏,不争不抢,输赢都无所谓。但她在那里。她坐在那张旧桌子旁边,手里攥着几张扑克牌,听着女人们叽叽喳喳的声音,觉得时间过得没那么慢了。

傍晚,她们一起出门。穿上那条黑色裙子,涂上那支深红色口红,踩着高跟鞋,走进金雀的大门。走廊很长,灯光很暗,壁纸是暗红色的,金色暗纹。她们走在那条走廊上,脚步声混在一起,哒哒哒,哒哒哒,像两双手在拍同一首曲子。

上班。陪酒。被摸。被掐。被灌酒。被带上楼。躺下。闭眼。等天亮。天亮之后,回到出租屋,洗澡,睡觉。醒来之后,又是傍晚,又是那条走廊,又是那双黑色高跟鞋,又是那支深红色口红。

女人不就那事吗?或许习惯了就结了。

沈鸢这样想。她不是认命,是懒得挣扎了。挣扎太累了。她挣扎过了,挣扎到差点淹死在江里。现在她不挣扎了,顺着水流漂。漂到哪算哪。她有了一个很简单的目标——挣钱。挣够了钱,和陈素筠离开这里。去一个没人认识她们的地方,开一家小店,卖点什么都行。这个目标很小,小到不值一提。但它是她的。她第一次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不是被别人推着走的目标。

她开始攒钱。每天下班后,把客人给的小费一张一张捋平,按照面额分类,用橡皮筋扎好,塞进枕头套里。她不去数,怕数了就想花。她只是塞进去,塞进去,像松鼠囤积过冬的坚果。陈素筠笑她:“你存那么多钱干嘛?留着当嫁妆?”沈鸢没理她。陈素筠也不追问。她知道沈鸢在攒什么——攒一个未来。一个很小的、很便宜的、但只要她们俩在一起就不算太坏的未来。

当习惯了黑暗的时候,就不再害怕黑暗了。沈鸢不知道这是人类的强大适应能力,还是只是麻木的另一种说法。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何陋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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