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走后的第三天,我开始数日子了。
魔王城是没有四季的。北境的天空永远裹着一层铅灰色的厚云,风倒是刮得很勤,从早到晚,从哨塔的东边刮到西边,把城头的黑旗吹得猎猎响。我蹲在窗台上,看着远处那棵歪脖子老树的最后一片叶子被风扯下来,在空中打了两个旋,不知道飘去了哪里。
这是艾琳诺斯走的第三天。
走之前她说“我去去就回”,给我留了两盘吃的。肉昨天就吃完了。水还剩半碗。
我以为她说的“去去就回”是一两天。毕竟她是魔王,掌控着北境七座要塞,麾下数万魔军。区区旧矿区,区区封印松动,她亲自出马的话,能费什么功夫?
可现在已经是第三天的傍晚了。
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暗下去,哨塔上的长明灯火次第亮起来。灰蒙蒙的平原上什么都没有。没有她的身影,没有她的披风,没有那匹黑马跑过荒原时会扬起的尘土。
厨房的厨娘每天会来换一次水、添一次食。今天换水的时候她小声嘀咕了一句“魔王大人怎么还没回来”,旁边另一个厨娘摇了摇头,没接话。
我趴在沙发上,把下巴搁在两只前爪上,盯着那扇她走时没关严的门。
别误会。我不是在担心她。我是在收集情报。
我是被意外困在她城堡里的。她是我的敌人。敌人不在家,我应该高兴才对。
我应该趁她不在赶紧想办法变回去。我应该在她书房里翻找解除灵魂转移的方法。我应该在她卧室里布几个陷阱,等她回来的时候给她一个教训。
我什么都没做。
我每天在她的书房里翻一会儿书,不太看得懂。我每天在城堡的走廊上溜几圈,偶尔追一下老鼠,追到了也不抓,吓它一跳就放它走。我每天在窗台上趴很久,看远处灰蒙蒙的地平线。
看那棵歪脖子老树。
树上的叶子掉光了。一只鸟落在树梢,站了一会儿又飞走了。
第四天。
艾琳诺斯还是没回来。我吃完最后一顿正经饭,开始嚼厨房角落里的干面包条。
厨娘不敢多给。因为没人知道魔王什么时候回来,没人知道该怎么养魔王养的这只猫。
第五天。
干面包条也吃完了。我啃了两片窗台盆栽里的叶子,苦得我对着墙角打了五个嗝。
我决定去她的书房找点东西。
不是找解除魔法的书。是找她日记里有没有写什么别的。上回的日期只写到了洗澡那天,我想看看她走之前有没有再写过。
我拱开书房门,跳到书架底下把日记扒拉出来,翻到最后一页。
日期是她走的前一天晚上。
只有一行字:
“明日往东矿区,路远天寒,不便携猫。”
我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心情。
不便携猫。这个词组在我脑子里转了两圈。她把“携猫”当成了一个动词来用。她在临走前一晚坐在这间书房里,想的是“不方便带猫”。
我不是你的猫。
我合上日记,重新塞回角落。
走到书房门口的时候,我抬头又看见了那幅画。
落羽杉。晚霞。穿黑铠甲的和穿白袍的两个人影,站在树下。他们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是隔着一道战场互相喊话的间距。
我站了片刻。然后走出书房,回到沙发,继续趴着。
第六天。
开始下雪了。
北境这个季节下雪不算早。但这场雪来得不太对。大片大片的雪花从灰天上塌下来,风裹着它们往各种方向乱窜,哨塔上的灯光在雪雾里变成一团团模糊的橘黄色毛球。站岗的魔族士兵缩了缩脖子,铁靴在城墙上来回走动的声音被雪闷成了低沉的闷响。
冷。
猫的身体太小,热量散得快。白天我把沙发上的毯子扯下来裹自己,夜里缩在她床尾,把自己卷成一个尽可能小的圆球。
毯子上还有她的味道,很淡,大概撑不了几天了。
第七天。
雪停了。天没晴。树上的积雪偶尔会簌簌往下掉,城堡外面到处是白茫茫的,视野很干净,地上一踩就是一个黑窟窿。
魔王城的礼拜天,又到了。
这天早晨,我蹲在窗台上,把额头贴在冰凉的玻璃上,数远处平原上冒出的雪地鼠。一只,两只,三只。第三只从洞里探了个头,风一吹,又缩回去了。
无聊。
太无聊了。
无聊到我脑子里一直转同一件事。
艾琳诺斯离开之前,说“我去去就回”。
可她没有说“回”的意思是什么。
是回来看一眼就走,还是回来以后继续养着这只叫墨团的猫?还是回来以后不养了?她用了“携猫”这个词,好像是想带我去的。如果是这样,那她回来以后还会继续养吧。
可如果她不回来了呢。
如果封印麻烦到连她都处理不了。如果旧矿区里的什么东西伤到了她。如果她在那条看不见尽头的风雪路上出了意外。
我用力甩了甩脑袋。
别想了。她是魔王。她很强。比我强。至少跟我不相上下。她不会有事。
可是心里像被猫爪子挠了一下。
不深,很轻,挠一下就不见了。
然后等你没注意的时候,又挠一下。
第八天。
我数清楚了。我确实在等她。
不是因为想见她。不是因为想她揉我耳朵。不是因为想她叫我的名字。
不是因为那些日记。
不是因为那幅画。
——是因为还有很多话没问她。
为什么救我那么多次。为什么写这些日记。为什么在这幅画下面挂十二年。为什么把变成猫的我带回城堡。为什么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还要假装不知道。
这些问题的答案,我需要她回来给我。
第九天。
我去了她的卧室,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根头发,很长,黑色里透一点深红,是她。
我把它叼回沙发上放在爪子旁边,又觉得这个举动太丢人了,又一爪子拍到了茶几底下。
又过了一会,又扒回来。
第十天。
天放了晴。
北境的天很少放晴。云忽然散开了大半片,露出高得可怕的天穹。那棵歪脖子老树上所有的雪都开始融化,滴滴答答往下掉水珠,听起来像在下雨。
午后。
我正趴在窗台上晒太阳。冬天的太阳没什么热度,晒久了也就勉强把黑毛的表面烘温了一层。
然后我听见了声音。
很远很远。从灰蒙蒙的地平线那头传过来。是马蹄铁踏过薄冰的声音,是斗篷在风中翻卷的声音,是金属与皮革轻微碰撞的声音。
我站了起来。
窗台很窄,我差点一脚踩空。尾巴炸开,竖得像把刷子。
远处地平线上,一个黑点在移动。黑点越来越大,变成一匹马的形状。马上的人裹着深色斗篷,兜帽压得很低。身后跟着两个副官,三匹马排成一线,朝着城堡的方向走。
我知道是她。
不用看脸。不用看马。不用看任何标记。就是知道。
我趴在窗玻璃上,尾巴在身后甩来甩去,一下一下拍在窗框上。
然后我做了一件完全违背贤者尊严的事情。
我从窗台跳下来,蹿出卧室,冲下楼梯,跑过前厅,四个爪子在大理石地面上打滑,差点一头撞在门柱上。
城堡正门开着。厨娘已经等在那里了,还有几个留守的魔族士兵。我站在门口的正中央,风灌进来,把我的毛吹得乱七八糟。
马进了城门。马停下了。马上的人翻身下来,脱掉沾满灰尘和冰雪的兜帽。
艾琳诺斯。
她的脸上沾着灰,嘴唇有些干,左袖的袖口上破了一道口子。金红色的眼睛在看到我的瞬间微微睁大了一点。
然后她笑了。
很轻很轻的笑,嘴角只弯了一点点,比这十天的任何一场雪都轻,比这十天的任何一片叶子落下来都轻。
她蹲下来,伸出手。
“墨团。”
我站在原地,四条腿像被钉在地上。
然后我走过去。
走得很慢。一步一步。像是隔着一道看不见的战场。
走到她手边的时候,她把掌心摊开,我低头,额头抵上去。
她的手指拢过来。轻轻揉了揉我耳朵后面。
和我记忆中的触感一样。
“我回来了,”她说,声音有点哑,“想我吗?”
我没回答。
因为我是猫。猫不会说人话。
可我今天居然一点都不反感这句话了。
晚上。
她洗完澡换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把我抱到腿上,开始翻一本新带来的书。
她翻了几页,低头看了看我,说“你瘦了”。
我没理她。
她又说“明天让厨房多做一份”。
她手指挠了挠我的下巴。我发出了呼噜声。
我恨我自己。
窗外,那棵歪脖子老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哦,已经被风吹走了。但是枝梢上,有一个很小的、鼓鼓囊囊的新芽。
北境的春天还远。但那一点绿意,已经在了。
她低头继续看书。我趴在她膝盖上,抬头看她。
十年前也是这样。五年前也是这样。三年前也是这样。每一次我们偶然相遇又擦肩而过,我都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匆匆走了。
只有这一次,我看了很久。
我在等人。
而她回来了。
---
(第四章写完了。这一章刻意没有出现日记里那些惊涛骇浪的内心戏,只用等待、饥饿和看见她的一瞬间的尾巴炸毛来写情感。你们觉得,艾琳诺斯发现洛琳的“不一样”了吗?下一章该不该让她们真正聊一聊?或者说——该不该让洛琳主动一次?评论区来聊,你们的一句话可能决定第五章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