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选择

作者:隔壁的星辰 更新时间:2026/5/24 1:20:10 字数:2656

烦心事一件接着一件,好不容易照料到巴恩斯退烧,又把罗莎蒙德哄睡着,艾尔文本想回到营帐里躺一会儿,整理整理思绪,没想到已经有一打军官在等着了。

好吧,该来的总是会来的,就算再怎么讨厌做选择题,这时候也该做决定了,往好了想,猜多了总会拿几分。

老实人嘛,总是被人当刀使,漫长到令人尴尬的沉默后,还是瓦鲁姆挑起了这个所有人都不愿意开的头。

“所以我们怎么办?”

你们怎么办?呵呵,只有天知道!

艾尔文心里是这么想的,不过肯定不能就这么说出来:“我不确定,也许海尔森不至于蠢到完全丢下斯塔雷克不管,带着所有城防军出去追击形迹可疑的敌人,说不定他提前找来另一支部队留守,等我们回去之后就会发现斯塔雷克固若金汤,城墙上站满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粮草供应一应俱全。”

“那如果不是呢?”

“那我们就只能见到一地残砖碎瓦了,说不定后世历史书上会单开一页,专门表彰我们这些敢于回城的烈士。”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同样的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说出来,往往能起到相反的效果。

比如说传达病人的死讯,你要是直接告诉家属“他死得很痛苦”,那大概率会当场挨上一顿暴打,但如果说“他带着所有人的爱,安详地升入天堂”,那说不定还能留下来吃顿席。

法尔清了清嗓子:“先把烈士放在一边,考虑一下另一个选择吧……如果我们不回去会怎么样?”

“明智的主意,我们可以就地解散,各凭本事,各寻出路。也可以聚在一起,找个世界的**,种不出半颗粮食的那种荒原躲到世界末日,反正大家都是手艺人,总能活下去的。”

哦,看来是在考虑懦夫的选择了,艾尔文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突然有点想笑:“听口音,你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出生在斯塔雷克吧?说实话我并不在乎斯塔雷克的死活,巴恩斯给我的请求是让兵团活下来,这样一来哪怕你们的亲人朋友暴尸荒野,可你们依旧安然无恙,这不也挺不错的吗?”

传言说得没错,这家伙果然是个混蛋,他们现在肯定都这么想,艾尔文看着众人如同吃了苍蝇一样难受的表情:“或者,我们回去,拯救你们的家乡。”

话说到这个份上,代理团长的倾向已经很明显了。就算再怎么不情愿,法尔也得替一票军官表态:“好,我们听你的,需要检阅部队吗?”

在军队里,“检阅部队”一般是战前需要走的流程,意味着指挥官要在士兵们面前露个脸,说几句鼓舞士气的话。

告诉他们,你们马上就要抄起家伙和敌人拼命啦,敌人也会卯足了劲想办法把你们开膛破肚,差不多就是这样。

看来兵团的保密措施做得属实不怎么样,此时此刻正有两千个吓坏了的士兵讨论相同的话题。此时再去追究责任没有意义,艾尔文假装思考了一会儿:

“不需要,告诉他们,既然都是跑,那不如找个有希望获得增援的地方跑。”

法尔还想建议加上几句更具有煽动力的说辞,但艾尔文对此显然没什么兴趣,只是闭上眼睛,示意讨论已经结束了。

军官们鱼贯走出营帐,靴底踩在冻硬的土地上,发出参差不齐的闷响。

“瓦鲁姆,你留一下。”

营帐里只剩下两个人,油灯的火苗跳了一下,把瓦鲁姆的光头映得发亮。

艾尔文拿起水壶灌了一口,然后坐下来,用拇指和食指揉了揉鼻梁。这个动作让瓦鲁姆想起巴恩斯——团长在病情加重之后,也经常这样揉鼻梁,好像那里压着旁人看不见的东西。

“你去问斐迪庇第斯一件事。”

瓦鲁姆点了点头,等着。

“问他的船队停在哪里。”

“船队?”

瓦鲁姆的脸皱了起来,他的光头和宽下巴本来就看起来不太聪明,此刻加上困惑的表情,整个人活像一头被草叉戳了屁股的耕牛。

“斐迪庇第斯从来没提到过什么船队。”瓦鲁姆的语气里带着一种老实人被搞糊涂时特有的较真,“他从头到尾只说了私盐路线,没有船,更没有什么船队。”

“我知道。”

“那——”

“你只管问就行了,他会交代的。”

……

埃德文·高夫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他躺在行军床上,身上盖着一张鞣制过的野牛皮,毛面朝下,光面朝上,被体温捂得温热。帐篷的帆布顶棚被夜风吹得一鼓一瘪,像某种巨大的活物正在呼吸。

埃德文把手从牛皮下面抽出来,举到眼前,五根粗短的手指在月光里微微颤动,他盯着看了几息,然后握成拳头,压在胸口上,用力到指节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还是那个梦。

一样的天空,一样的火光,一样的敌人。

“来人。”

帐篷的帘子被从外面掀开,一个年轻的兽人侍从探进头来,脸上还带着没睡醒的迷糊,但身体已经本能地做出了回应——兽人部落的规矩很简单,首领夜里叫人,你就得立刻出现,没有赖床这一说。

“盔甲。”埃德文简短地命令道。

侍从眨了眨眼,目光落在首领赤裸的脊背上,脖颈粗壮,肌肉厚实,一道旧伤疤如同蜈蚣一般贯穿肩胛。

有人说埃德文曾徒手与熊搏斗,这道伤疤是毋庸置疑的荣耀。但氏族内部也流传着另一种上不得台面的说法……

对于战士来说,背后的伤是永远的耻辱,所以你一定明白吧?

首领的肩膀微微发抖?侍从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用力揉了揉眼睛——还是在抖。

“盔甲。”

深更半夜要盔甲干什么?

他没敢问,转身走到帐篷角落的木架旁,把罩在盔甲上的粗麻布掀开。

铁灰色的胸甲在月光里泛出一层冷冽的光泽,肩甲的内侧衬着从帝国军服上拆下来的亚麻衬垫,上面的血渍已经变成了暗褐色。

要穿上一整套盔甲,必须先用厚实的亚麻软布缠裹肉身,再把加厚的毛毡衬垫铺放在肩膀这种主要承受钢铁重量的位置。

胸甲和背甲贴合的瞬间,埃德加能感受到金属的凉意。

人类的东西可真是麻烦,连穿戴都需要专人伺候,不过这也可能是他们几个世纪以来无往不利的原因?埃德加看着侍从依次扣紧卡扣,收紧皮质绑带,这样甲胄才能紧紧贴合在身体上,不会随动作晃动而偏移。

接下来该戴上护臂和腿甲了,这一部分是最麻烦的,加上侍从的动作不够熟练,足足折腾了将近一刻钟。

盔甲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与其说是护具,还不如说是让人长出了一层新的皮肤。此前你或许还有不同的身份,父亲、丈夫、恋人或者其他。但穿戴完毕之后,所有特征都会被尽数抹除,你将只会是战士,战士,战士,战士,战士,和其他战士站在一起看不出任何分别。

在蛙嘴盔中,埃德文甚至能听见自己的呼吸与钢铁刮擦的声响。心跳逐渐平复下来,待恐惧退潮之后,继之而来的是无尽的羞愧。

作为高夫氏族的族长,部落刚刚在双子谷把帝国的主力军团碾成了碎片,几乎所有部落都在听闻这项壮举后表示臣服,自己应该感到骄傲才对。但他仍然在害怕,害怕一个金发蓝眼的人类,以及那个许久不曾出现的双剑纹章。

梦是最不讲道理的,梦会在你最脆弱的时刻反复降临,用记忆里最锋利的碎片反复划你的心神,直到你再也无法假装它不存在。

所以。

斯塔雷克。

必须燃烧。

既然人类只懂暴力,那我们就让世界见证真正的暴力。

“重骑兵……斯特姆……”

“抱歉,首领,您在说什么?”

哦,这里还有人在,埃德文的声音恢复到领袖应有的平稳:

“去把克罗姆叫醒,我们该提前调试攻城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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