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乐在其中

作者:鸽鸽会下蛋 更新时间:2026/5/30 23:11:22 字数:2068

第二天早上,林晓是被闹钟给吵醒的。

尖锐的铃声吵得他头疼,手在床头柜上摸索了半天,终于结束了这场酷刑。

在床上赖了一会儿,他才掀开被子坐起来。

脑子里乱乱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想了好久,他总算是察觉到了。

平凡,这样的日常实在太过平凡。

平凡到他按下闹钟的那一刻,一度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看了眼手机,已经快到七点半了。

林晓立马从床上弹了起来。

今天是周四,上午有课,还是那个老李头的课。

若是迟到个几次,这门课的平时分可就危险了。

简单洗漱过后,林晓看了眼自己的手。

还是那副模样,没有变回去,但也没有变得更糟。

林晓把之前拆下来的绷带重新缠了一遍,这次缠得更紧了些,一直包到手腕往上两指的位置。

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停手。

出门前,还特地从抽屉里多拿了两卷绷带塞进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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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紧赶慢赶,林晓终于赶在上课铃响起前抵达了教室。

他本想找个偏僻点的位置坐下,不巧后排的几个老位置已经被人占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在靠窗的地方找了个座,把包往桌上一搁,低头玩起了手机。

旁边的一位男生,正睡眼惺忪地趴在桌上,在看见他的手时,不由愣了一下。

“你手这是怎么了?”

“打球摔的。”

林晓头也没抬,应对的说辞他早就准备好了。

“两只手都摔了?”

“摔得比较均匀。”

男生哦了一声,没再追问,又趴了回去。

比苏晴好糊弄多了,林晓心想。

然后,他的思绪又飘向了窗外。

计算机系的教室在西区,医学系在东区,两个方向差了将近一公里。

以前他还偶尔往东区跑,不是苏晴忘带饭卡了,就是苏晴的伞落在他包里了,乱七八糟的理由总有一个。

现在好了,他不用再考虑这些,也不用再两头来回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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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课的铃声响起,教计算机组成原理的老李头走了进来。

他把保温杯往讲台上一放,表情比平时更严肃了几分。

在看到他手上的东西后,班里几个敏感的同学已经开始交头接耳了。

“今天不讲课,”老李头从文件夹里抽出一沓卷子,“随堂测验。”

教室里顿时一片哀嚎。

“不是吧老师,都没通知——”

“通知?”老李头眼皮都没抬,“通知了还叫随堂?”他把卷子往第一排桌上一搁,拍了拍,“通知了就学,不通知就不学。你们都是来给我学的?”

没人接话。

“传下去。”

老李头往椅背上一靠,拧开保温杯。

卷子从前排一张一张传过来,纸页哗啦啦地响。

林晓接过卷子的时候,手指在纸面上蹭了一下,触感似乎跟以前不太一样。

纸还是那种纸,但他的指尖比以前敏感得多,连纸张的纹理都能感觉到。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老李头教的这些东西,他闭着眼睛都能把流水线的五个阶段画出来。

但脑子知道,手到底能不能跟得上?

上次敲代码的经历还历历在目。

手指放在键盘上,脑子里的 int main() { 清清楚楚,手却愣了三秒才找到第一颗键。

那种感觉就像你的身体忽然变成了一个不听话的工具,你想往左,它偏偏往右,你还说不清楚是哪里出了问题。

怀着忐忑的心情,林晓拿起了笔。

刚开始写名字,那种不对劲的感觉就来了。

“林”字的第一笔横落下去,收尾的时候带了个很轻的提笔弧度。

不是他有意在控制,是手自己带出来的。

他停了一下,看着那个字,工整得不像是他写的。

以前他的字全班最烂,歪歪扭扭大小不一。

现在纸上的“林晓”二字横平竖直,撇捺舒展,最后一笔竖弯钩还带了一丝连笔,像是用软件做出来的艺术字。

林晓看得有些愣了。

他没有工夫细想,老李头这张卷子题量极大,有将近四页的内容,需要在两个小时内做完。

或许是手不太习惯写方块字,中文部分他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像是小学生在写字。

但慢归慢,笔画就是好看。

而到了英文和符号的部分,完全是另一个画风。

手中的笔尖如同在纸上跳舞,大写收笔有个回勾,小写竖线往上轻挑,f和g的弯弧里还多了一道装饰线,跟他在任何课本上见过的字体都对不上。

林晓以前英文写得跟蚯蚓爬一样,苏晴没少笑话过他。

而现在,即使是英语老师来了,也赶不上如今的他分毫。

他盯着纸上那些弯弯绕绕的花体字,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

但考试还没结束,现在不是得意的时候,他必须埋下头来继续做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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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头拿着保温杯,在教室里来回踱步。

走到靠窗那一排时,他本来已经走过去了,脚步顿了一下,又退了回来。

脑袋往林晓的卷子上凑了凑,眼镜片后面的眼睛眯了一下,又瞪得老大。

他认得林晓的字。

上学期交上来的实验报告,他的字是所有学生里最烂的那一档,老李头每次批他的实验报告都得多花上几分钟。

有时候实在认不出来,还得在边上画个问号,课后再把他叫过来问“你这里写的到底是什么”。

但眼前这张卷子上的字,跟那些实验报告上的字根本不是一个人写的。

漂亮得让老李头一度以为,这是哪个新来的女生。

又站了几秒,他推了推眼镜,走了。

回到讲台上翻了一下点名册——林晓,上学期期末考了87分。

他把点名册合上,端起保温杯喝了一口,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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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卷铃响的时候,林晓刚好写完了最后一个字。

他把卷子往讲台上一搁,便收拾东西出了教学楼。

在外面找了处没人的角落,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

干干净净的绷带下,手指蜷了一下又张开,灵活得不像是他自己的。

以前他写字跟搬砖似的,手指抓笔抓得死死的,写完一张卷子虎口酸得不行。

今天写了将近两个小时,手上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双手,比他想象中要好用得多。

他把手指对着阳光一根根张开。

也许……还能试试做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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