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没有直接回家。
从总部出来以后,他绕了两条街,拐进一条平时不怎么走的小路。不是想绕远路,是怕再碰上龙卷那种“偶遇”——一个S级第2位的试探已经够他受的了,今天的精神余额彻底见底。
小路的尽头是一家便利店。
很普通的那种。白色招牌,蓝色遮阳棚,门口摆着几台自动贩卖机,玻璃门上贴满了促销海报。Z市这种便利店有成百上千家。但对KING来说,这家店有个特别的意义——这里的店员不认识他。
准确地说,这里的店员不会把“穿着运动裤和拖鞋站在关东煮柜台前挑萝卜的人”跟“S级英雄第7名”联系起来。
这是KING少数几个不会被认出来的时刻。
不是因为伪装得多好,而是人们的认知里有个盲区:“地表最强”不可能在晚上七点穿着运动裤和拖鞋站在便利店里。
他推开门,“叮咚”一声。
空调冷气扑面而来。白色灯光把整个店照得亮堂堂的。货架上整整齐齐码着方便面、零食、饮料、日用品。广播里放着一首不痛不痒的流行歌,音量刚好能听见又不觉得吵。
一个完美的、普通的、没有任何怪人和英雄的便利店夜晚。
KING拿起门口的购物篮,开始逛。
他逛便利店的节奏很固定:先去速食区拿两盒炒饭,再去冷藏区拿一盒鸡蛋(十个装,大概能吃一周),然后去饮料区拿一大瓶可乐,最后去零食区拿一包薯片。
原味的。
他特意看了一眼包装,确认是原味的,才放进篮子。
路过甜点区的时候,他脚步顿了一下。
草莓蛋糕。草莓泡芙。盒装草莓大福。草莓三明治。草莓布丁。草莓味的Pocky。
粉的、粉的、粉的、粉的、粉的、粉的。
他觉得甜点区在针对他。
他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头都没回。黑色运动裤在白色灯光下晃了一下,消失在零食区后面。
收银台前,他把篮子放上去。
收银员是个年轻姑娘,马尾辫,穿着便利店统一的蓝色马甲。动作很麻利,扫码枪“嘀嘀嘀”地响,屏幕上的价格一行行跳出来。
炒饭。鸡蛋。可乐。薯片。
扫到薯片的时候,她手突然停了。
不是薯片有问题。是她抬起了头,看向KING的脸。
KING戴着口罩。黑色、普通、没有任何图案的那种。出门前随手拿的,不是为了伪装,是单纯不想跟人说话。他的想法很简单:戴上口罩别人就看不见他的表情,就不用做表情管理了,省事。
但露出来的部分——眼睛、眉骨、额头——加上那种标志性的“对世界上一切都不感兴趣”的气质——
收银员的瞳孔放大了。
KING注意到了。他第一反应是:她认出我了。
第二反应是:别说话。说多错多。
第三反应是:可乐和薯片不要了,现在立刻转身走。
但他没转身走。因为那样更可疑。一个正常人不会在收银台前突然转身离开,除非忘了带钱——而KING口袋里有钱,出门前特意检查过。
他就那么站着,面无表情地看着收银员。
收银员的嘴张了张,又合上,又张开。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水里扑腾。
“你是……”她的声音在发抖,像根被风吹动的琴弦,“你是那个……昨晚电视上的……”
KING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币,放在收银台上。
动作很自然,不快不慢,就像一个普通顾客在付钱。
收银员看看那张纸币,又看看KING,又看看纸币。她脑子里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辩论:可能是他吗?可能是那个KING吗?他怎么跑这儿来了?怎么穿成这样?怎么买这些东西?
但她没时间辩论完,因为KING开口了。
“找零不用了。”
四个字。声音很低,很平,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然后他拎起购物袋,转身往门口走。
步伐很稳,不快不慢,鞋底在地砖上发出均匀的声响。自动门的感应器捕捉到他的移动,玻璃门缓缓打开。
他走出去的那一刻,听见身后传来收银员的声音——不是对他说的,是自言自语,但音量刚好够他听见:
“……他拿了草莓味的薯片。”
KING的脚步顿了一下。
极短的、不到半秒的停顿。然后继续走。
他走出便利店,站在门口的自动贩卖机旁边,低头看了一眼购物袋。
袋子里,那包薯片的包装是粉色的。
草莓味。
他明明拿的是原味的。他确认过。他特意看过包装上的字。原味,蓝色包装,不是粉色。
他抬头看了一眼便利店里面——透过玻璃门,零食区的位置,草莓味薯片和原味薯片放在同一个格子里,蓝色和粉色肩并肩。他拿的时候可能是手滑了,也可能是光线不好看花了眼,也可能是——
他不想找理由了。
他就那么站在便利店门口,盯着那包粉色包装,在晚风里站了三秒钟。
九月的晚风带着一丝凉意,吹动他黑色外套的衣角。街对面的拉面馆飘来豚骨汤的香味。远处有电车经过的声音。这是一个正常的、普通的、没有任何怪人的夜晚。
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裤、黑色外套、戴着黑色口罩的寸头男人,站在便利店门口,盯着一包草莓味薯片,表情复杂。
他把薯片塞回购物袋。
拉好袋口。
面无表情地走了。
步伐比平时快了一点五倍。
草莓味也是薯片。他在心里说。能吃。没啥好丢人的。
但为什么要做成甜的?
薯片应该是咸的。
这是对薯片这一物种的背叛。
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吐槽,试图用逻辑上的愤怒来掩盖内心深处的羞耻。但这套策略只维持了两个街区。当他走进自己公寓楼的电梯、按下七楼的按钮、电梯门缓缓关上的那一刻,他的肩膀塌了下来。
购物袋垂在身侧,草莓味薯片的粉色包装从袋口露出来。
他盯着那抹粉色,闭上了眼睛。
电梯到了。
他走出来,走到自己门前,掏钥匙。
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他看见了门框上那个小东西——杰诺斯给他装的门磁感应器。银白色的,小小的,贴在门框边缘。
他突然想起杰诺斯说过的话:“KING先生以后出门,请务必反锁。”
今天出门的时候反锁了吗?
不记得了。
他转动钥匙,推开门。
感应器清脆地“滴”了一声。
门开了。玄关的灯没开,屋子里黑漆漆的。
他走进去,关上门。感应器又“滴”了一声。
黑暗中,他把购物袋放在玄关地板上,没开灯,靠着门站了一会儿。
然后蹲下来,从袋子里拿出那包草莓味薯片。
撕开。
吃了一片。
甜的。
嚼了两下。
又嚼了两下。
又吃了一片。
还是甜的。
吃了第三片。
开始有点上瘾了。
我是因为饿了才吃的。不是因为好吃。
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吃了半包。
然后把剩下的半包封好口,放在桌上。
打开灯。
光刺得他眯了眯眼。
他走到电脑前,按下电源键。屏幕亮起来,桌面壁纸是《怪人猎杀5》的官方宣传图——一个穿重甲的战士站在悬崖上,背后是燃烧的天空。没有任何粉色。
打开游戏,加载存档。
狂战士出现在屏幕上。
按下开始键。
帧数247。
这一晚,他打了二十七局,赢了二十五局。
输的那两局,都是因为在关键时刻走神——走神的原因,是收银员那句“他拿了草莓味的薯片”一直在他脑子里循环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