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的《怪人日记》

作者:白鸦乌鸽 更新时间:2026/5/27 10:16:59 字数:6837

(一)

我叫怪十七——又或者我是虚构出了“怪十七”这一小说人物的作者。

但不管怎样,不管对谁来说,“怪十七”都并非真名实姓,而只是一个代号。它可以用来称呼任何人,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是怪十七,怪十七又可以是任何人。

现在,我用“怪十七”来称呼我自己。现在,它只是一个我最爱又最恨的自嘲性绰号。

在怪十七17岁那年,某一天。

他感觉自己就像在课堂上不小心打了一个瞌睡,迷迷糊糊的,到医院时半梦半醒。

而回家时,则像是在梦游,等到了家才真正意识清醒,明白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在课堂上突然倒地,抽搐吐白沫,但直到下课铃声响后,一位来后排垃圾桶处丢垃圾的热心肠同学,才发现了他的不对劲。

他在医院被确诊某种怪病。他偷听到医生跟父母的对话,从中得知自己最多只能再活一年。

他被学校那边勒令强制休病假,在这种传染性不确定的怪病明确好之前, 他不得靠近学校哪怕一公里。

回家的路上,行人看见他便光速变脸,做出一副又害怕又嫌弃他的样子,就好像他是一个又丑陋又狰狞的怪物。

回忆到这时,大字躺在床上的怪十七,马上起身来到镜子前,仔细端详了一遍又一遍。

但怎么都没发现任何与未得怪病前的自己不同的古怪地方。自己的面容仍同往日一样。

可是,那些人,那些除他之外的所有人,包括他的父母、老师、同学、邻居,都相当恐惧和厌恶着他。

他又不是什么不可名状的克苏鲁怪物!

他安慰他自己,这只是一场怪梦,等自己醒来后,一切都会恢复如初。

即使回到以前那种班级小透明和爹妈淡漠对待的糟糕生活,也是如今万人嫌的他相当向往的。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他发现自己仍躺在自己的卧室小床上,便继续安慰自己,自己只是得了一场怪病。

等病好了之后,一切都会恢复如初。

即使回到以前那种糟糕生活,也是现今的他值得向往的。

等到数周之后,他发现自己不仅无药可救,而且真的快要死了的时候,他便用梦与醉来治疗自己。

他躲进由幻想搭建的城堡中,将现实的一切隔绝在护城河之外。

(二)

谈谈小说的构思。我知道,我要以日记的形式写一本小说。

主人公是“一位得了怪病”的17岁少年,他会在18岁生日当天“因病去世”。

因为“病”的缘故,他被迫宅在家里,自己的房间中。他不敢出去。即使出去也要戴好口罩、裹紧衣服,做好万全的防护措施,才能外出。

“病”和“死亡”可以是多义的、隐喻的、象征的,明面上写身体上的怪病。

但却要用暗示来告诉读者,主人公似乎是一个精神病人,似乎在思想上、心理上、灵魂上都身患疾病。

我还知道主人公也在写一本日记。

因为这是以日记的形式写下来的,因此不可避免的就会有诡叙的存在,非客观的叙述。

主人公可以欺骗读者,写一篇充满幻觉与愚弄的日记。

到底哪些地方是真的,哪些地方是假的,需要读者用头脑自行思考和判断。

那些离奇的,反常的「虚假」,正是打开真实之门的钥匙。

这本日记就像梦一样。聪明的读者要像弗洛伊德析梦那般,透过「梦」的伪装,洞察主人公的真实内心。

也就是说,这本日记,的确是日记。但既不是客观的、冷静的,也不是匠艺地、机械地对人生与生活的呆板反映,而是以审美的眼光对日常的艺术化。

这是对真实的艺术加工,是在为真实蒙上一层美的面纱——直视真实,就是在与蛇发女妖美杜莎对视,只会把我们变成无法生活下去的石像。

这不是对真实的扭曲和掩盖,而是更深刻的揭露。

主人公故意不如实写他所经历的日常生活,正是因为,他从这种生活中受到了伤害、感到了痛苦。

对他而言,这种生活是卑鄙而又羞耻的。但一方面,他又想将这些东西分享出去,讲述给他人。

或者说,以苦痛为创作的养料,在源源不断的苦痛中,写下源源不断的文字——借此,肯定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

所以,他编写了一套来源于真实的虚幻生活。

他寄宿在醉与梦之中,幻觉与欺骗之中,用美丽的想象遮掩现实的狰狞——借此,回避问题,遁入桃源。

(三)

假如我是他,在知晓了自己还剩不到一年的时间后,会怎样?

相当痛苦,整日活在对死亡的恐慌中吧。可能每晚都在失眠,想要入睡,却害怕在睡眠中死去。

心事重重,回忆过往做过的蠢事,遗憾自己还有许多事物没有去享受体验,后悔自己的理想抱负尚未实现,觉得自己会像个无用的人一样死去。

我会拼命的及时行乐,贪婪的吸吮生命每时每刻的精华,傲慢的朝死亡竖中指。

或者,拼了命的完成自己的理想抱负,赶在死之前。

没有什么假如!这些都并非设想,而是……确确实实的砸在我身上的真事。

我试图欺骗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我错了,而是整个世界错了,是整个世界在辜负自己。

我永远正确,错的是别人,且永远是除我之外的任何人。

我哄骗自己,自己只是得了一种怪病,那个讨人厌的、糟糕又失败的我不是真正的自己。

等自己病好之后,自己也就能过上幸福生活了。

我无法忍受苦痛的巨大而持续的撕咬,我想要一了百了,彻底解脱。

但每次想要离开人世的时候,求生存的本能总是占据上风,把我禁锢在这个糟糕得无可救药的异乡囚牢。

我彻夜难眠,翻来覆去,在回忆和胡思乱想的摧残下,身体日渐消瘦病弱,但胃口越来越大,吃的越多却越发形销骨立。

每晚,我都在黑暗的房间中听着自己的心脏砰砰直跳,时而近乎窒息,时而呼吸急促,仿佛马上就要死去。

我渴求着永眠的到来,但每晚都像叶公好龙那般,害怕自己在睡梦中死去。

我只能静静等待自己的身体逐渐腐烂,等待自己某一天突然睡下后,不复醒来。

(四)

主人公为什么会写日记?

也许,他自以为自己是一位作家,他在把日记当小说来写。他害怕死亡,害怕被人遗忘。他渴求生命,渴求以某种形式永生。

也许,他想借着写这本日记或自传体小说的机会,剖析自己的心理,尝试治疗自己的“病”。

也许,他不愿直面现实的狰狞苦难,又渴望向世人分享,于是用艺术遮掩了其中的不堪。

也许,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位作家,一生中没有留下一本像样的、完完整整的著作,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

也许,他的生活太无趣太单调了,他太孤独了,他不愿直面现实,靠幻想——写日记和构思小说来回避和逃离。

也许,为了阻止自己自杀,求生本能为他创造了一个死前必须完成的任务——写日记——来尽量延长他的生命。

也许,他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但他想干些什么,来转移注意力,好不让他去回忆过往和考虑未来。

也许,他厌恶娱乐至死和消费主义,迫切的想要创作出属于这个时代的新文学。

也许,永远只是也许,没有事实,只有解释。

(五)

怪十七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在怪十七看来,他把她当成真正的自己,把他视为社会秩序强加的枷锁。

怪十七试着杀死了他。但他绝不会真正死去,他在怪十七心中咒骂他、指责他,让他良心作痛。

她则时刻在引诱他,让他以当下的及时享乐为美酒和美梦,让他赶快忘记这份忧愁,这份难受。

怪十七心如刀割。

每次酒醒梦碎之后,他这位马雷克都会跳入更刺激,药剂量更猛的梦与醉之中,以折磨摧残自己的身心的愚行,来拯救自己即将破碎报废的身心。

自暴自弃,恶性循环。

他逃离,试图逃离那个无处不在的他的掌控,却沦落到身心失衡。

他追寻自由,却沦落到生命的虚无与抉择的悔恨之境地。

曾经他活在牢笼里,反倒比如今更快乐。

难道现在的他要承认自己做错了,过去的事都是一时冲动之后毁掉后半生的蠢事?

现在他要回去,回到笼子里,继续去过畜群般的生活吗?

因为自由的玫瑰太扎手了,纪律的房子太吸引人了,房子既关住了自己,又为他遮风挡雨,保护了自己。

怪十七拒斥了社会强加给他的人生意义与生命价值。那么,他——那个真正的他到底想做怎样的人呢?

他就这样窝囊的躺在家里,腐烂发霉,迷茫徘徊吗?他想要怎样做?现在的生活是他想要的吗?

自己就要这样烂死下去,然后像一堆无用的垃圾般被扫进某个阴沟或垃圾桶里吗?

(六)

怪十七想明白了。

他们之所以怕他和恨他,是因为他仿佛是来自外星的异客,是因为他是未来将像过去的现代智人取代尼安德特人那般,取代末人的超人。

对,他是大自然的巅峰之作。

老天爷派他降生在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让他做「先知的封印」——最后的预言者。

他不无狂喜的预言,未来将爆发一场终结一切战争的世纪大战。

在这场美妙战争中,所有粗制滥造者都将被物竞天择的残酷法则淘汰。

剩下的将是人类之中最优秀的优秀者。

这些人和怪十七一样,是敢于重估一切价值的超人,是长着暴君和孩童这两张脸的艺术家,是生命力强盛、意志力刚硬的征服者。

在那之后,将建立一个类似柏拉图的理想国的完美国度,一个由怪十七和他的高贵同胞主导的艺术乌托邦。

为此,怪十七每天宅在家里,一天25小时的高强度冲浪上网,在各大社交平台上宣扬他的主张。

很不幸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是蠢货,他们不配成为艺术乌托邦的未来公民。

但又幸运的是,有那么极少数人——他们有的是不嫌事大的乐子人,有的是围观看戏的吃瓜群众,有的是哲小鬼和高度中二病,有的是和怪十七一样瞒着全人类私自进化的无业游民——相信(准确来说是假装相信)了他的话。

群主怪十七每天都在那个总共只有31人,但有24人都是潜水老僵的群里,分享他的读哲心得,或者对某某大事的妄议,又或者对某某哲学家的牛头不对马嘴的神人批判。

他每天都在这种飘飘欲仙的赛博皇帝生活中,浪费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

父母为了戒掉怪十七越来越大的网瘾,不惜砸了家里的路由器和宽带,然后搬出去住,只留下怪十七一人在这没网没电的家中。

到后面愈演愈烈,甚至给怪十七最爱的游戏机砸回了恢复出厂设置,把他的电脑主机当破铜烂铁卖了,将他的手机换成了只能玩俄罗斯方块和贪吃蛇的老年机。

自此,那个赛博皇帝在互联网上神秘消失了。

只不过,有时候每到深夜,群友都会遭到一个自称群主的小鬼的电话骚扰。

这都成了当下最火的都市怪谈了。

据说接了电话的人,第二天一早,就会被异世界女神的魔法道具「大运」送去另一个世界,当讨伐魔王的勇者候补。

有些运气不好的,则可能会被送去战锤40k……

有担忧群主安危的群友猜测,群主是不是因线下犯了什么事而去吃橘子了,或者被家人送去精神病院了。

绝大多数只是欣赏这只猴子每天无偿表演杂技的吃瓜群友,则只是像刷短视频,划到了下一个青春期小鬼群主的群里。

继续观看另一只猴子无偿表演杂技。

对于他们来说,世界上有太多太多像怪十七这样的自命不凡者了。

这些人身患天才病,却并非天才,只是没有实力的死装哥。

这些人的一生,要么幻梦破碎后,碌碌无为,认命摆烂,要么在天才的幻梦中飞蛾扑火,摔入深渊,成为前者的笑料。

多一个怪十七,或少一个怪十七,都不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任何影响。

脚下的星球照旧自转和公转,头顶的太阳照旧日出和日落。

除了怪十七的父母,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人关心他了。可惜的是,自从他得了病之后,原本只是有些失望的父母,成了彻底绝望的父母。

现在,再无一人会真正关心怪十七了。

(七)

自从被父母物理退网之后,百无聊赖的怪十七,只好读起了书架上那些书。

那些自己以前只是翻了几页,就在他人面前宣称早已读完的书籍。

正是在这段时期内,他真正的读完了尼采的那些书,而非只是像往常一样,刷几个带你3分钟速通哲学的短视频。

一个月后,他胡囵吞枣地把自己书架上的几十本书都读完了。

现在,他无书可看了。他又无事可做了。

“也许我应该用刀与剑从事哲学事务,应该像尼采一样反思并批判现代文化。”

狭小漆黑的屋子里,反复转圈圈的他,突然喃喃自语道。

“在庸人眼中,我是疯子。这个时代不理解我,是的,我的思想太超前了,因此那些古老秩序和腐朽传统无法容忍我这样异类的存在。”

“但我绝不能让人类文明损失像我这样高贵的人的高贵思想。假若我不把我的所思所想写下来,流传下去,恐怕人类文明会因此倒退100年,不,是100个世纪!”

“因为我太伟大了!因为我的思想太伟大了!”

深夜里,怪十七激动的高声叫喊着,手舞足蹈着。

“为了自己,也为了社会,更是为了人类往后千秋万代的福祉,我将手持刀与剑从事哲学事务,为人类文明的未来杀出一条血路!”

怪十七自以为自己是一个热爱文学、诗歌、音乐、一切艺术的文人(虽然他连押韵都不会,只会写一些打油诗)。

更是一个残酷无情的、崇尚战争与暴力的军人(虽然他自幼体弱多病,矮瘦白皙,是一个有着女装癖的爱哭鬼)。

于是,他写起了他的那本拙劣照抄了叔本华的意志、康德的物自体、拉康的大他者等概念,却自以为百分百原创的哲学日记。

(八)

如果二次元不是时尚单品,我会喜欢吗?

假如我早生十几年,现在身处在那个爱好者会被圈外人当成看幼稚动画片的怪人的时代,我还会喜欢吗?

答案相当明显。肯定不会。是的,实际上我一点都不喜欢二次元。

恰恰相反,我相当鄙夷和嫌弃它。我喜欢二次元,只是因为我能从中高效率的获取到优越感和认同感。

向那些萌新小白吹嘘自己作为动漫高手的阅番资历,展示自己作为动漫婆罗门的渊博智慧。

狂妄的宣称没有看过某某神作的人,要么只能当最低贱的吠舍,要么只能被开出二籍……

这些蠢事,我啊,全都在过往干过。啊,现在想来,过往的那些年,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黑历史。

批判性的反思一下,现今的我对于文学、哲学乃至于一切的艺术,不同样也是同一个态度吗?

不过是青春期小鬼,为了彰显个性的哲学过家家,为了装酷的高深享乐游戏。

——哲学毁了我的人生。

(九)

不过是青春期小鬼自以为成熟的无趣表演。

对了,在心里批判他们的我,不也是青春期小鬼吗?

唉,真是五十步笑百步呀,我不无苦涩的在内心深处自嘲道。

他们和我本质上都一样。

他们模仿动漫中那些帅气动作和台词。

而我则模仿某些比较成熟理性的动漫男主的思维方式。

装大人的我傲慢的站在高处,去嘲笑中二的他们这一行为,也相当幼稚——对,甚至比他们还要幼稚。

想想看,他们管我叫什么吧?哲学嘉豪!

他们愿意大胆的表现出来。

而故作成熟的我,却懦弱的抛弃了年轻人独有的青春活力,埋首于无趣的哲学过家家游戏之中。

想必多年以后,他们回想起过往,将是一段值得嘿嘿一笑的彩色过往。

而我回想时(假如我能活到那时的话),则将是一段沉闷的灰色过往。

(十)

怪十七在日记中写道:“在我人生的第17年时,我误入了一片黑暗森林……”

一位自称“书二九”的少女来到他的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后,指引着他走出了这片阴森恐怖之地。

然后,怪十七便从梦中醒来了(但也许,闭上双眼才是现实,睁开双眼才是梦境?)。

他发现自己烂醉如泥的躺在客厅的地板上。

头很疼。他想起昨晚自己喝了很多很多酒精饮料。是的,只要沾点酒就会倒头大睡的,他喝了许多许多的酒精饮料……

而且还是陪着一位脑子似乎有大问题的人一起喝的……在河边公园,那个路灯下的长椅上……

那个家伙为了获取创作灵感与素材,竟然选择跳河。真是疯了。为了艺术连命都不要了吗?

午夜时分。

一个人在公园里夜游的怪十七为了救人,勇敢的跟着一起跳了下去。

但他忘了自己不会游泳。还好,跳河者不管线上线下都是潜水高手,不然,结局就很喜剧,但又很悲剧了(但也许,只是把命定的结局稍微推迟了发生)。

接下来,有一段具体内容,他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总之,那人把他救上岸之后,和他闲聊了几句。然后出于感谢这位救人心切、视死如归的年轻小伙的动机,拜托他去附近的超市或便利店提那么亿两箱啤酒过来。

那人要和怪十七一起喝啤酒论英雄。

想到这,怪十七越发觉得那人脑子有大病,竟然和陌生人这么自来熟。

他们畅快的喝着啤酒(当然,怪十七只配坐喝饮料的小孩那一桌),像认识了几十亿年,一起冒险了几十个平行宇宙的老友般熟络的闲聊着。

河面倒映着皎洁的月儿,波光粼粼。

寂静无人的公园中,孤瘦的路灯下,实际是“短椅”的长椅上,两人将话题扯到了最近的一个都市怪谈身上。

那人打趣地说:“唉,最近那个怪谈在午夜时经常频繁的打电话骚扰哥们。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像是太阳打西边出来,怪谈竟然放弃打扰哥们了。”

“来,来。来干一杯!——所以说啊,这是你与我的缘分啊。老哥我一结交你这位英雄豪杰,怪谈就吓得尿裤子,回家找妈妈了……”

怪十七下意识的摸了摸裤包里那个已经报废的作案凶器,朝那人露出了天真无邪的憨厚笑容。

好吧,现在连俄罗斯方块和贪吃蛇都玩不了了。

今日的午夜,又睡不着觉。

只好在外面夜游的怪十七,又遇见了那人。

这时,他才发现这个脑子有天坑的家伙竟然是个妹子。没准,其实是和自己一样喜欢穿女装的南梁,怪十七暗暗想道。

这次,那人改成和怪十七一起去吃夜宵论英雄了。

那人自称“书二九”(她或者他自认为自己是永远十八的美少女),豪迈的搂着怪十七的肩,带他去吃烧烤。

两人在吵闹的环绕中坐下。

书二九笑着分享了一件她自认为有趣的事情。

她告诉怪十七,哥们呢,是一位作家,一位准备以互联网上的青春期小鬼为题材写一本小说的作家。

她呢,曾顺着恶臭的互联网下水道,找到一个名叫“艺术乌托邦”的群。

这个群的群主是个典型的青春期小鬼,很适合做她的小说男主。只可惜,一两个月前,群主疑似退网……

“——但是,当上帝明面上送走了一个神人时,又会悄悄塞回一个更神的神人。所以啊,”书二九说,“老怪呀,你这个烂得「反者道之动」的怪人,简直就是上天派给我的第二位小说男主!”

“瞧瞧,你这衰样,你这厚重的黑眼圈,还有你那看不见未来与希望的空洞双眸……啧啧,真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啊。”

听着书二九激动无比的高声赞美,或者说不亚于人身攻击的辱骂,怪十七对她的好感度直接降到负一百。

本来,他以为英雄救美的自己(呃,虽然结果是美救狗熊),让对方一见钟情了呢!

还有,原来骂人是可以这样高级和优雅的吗?

呃,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怪人少年与脑子有大病的女作家的青春恋爱喜剧——确定不是《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很神人》?——就此展开。

……【省略】……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