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拿着刀走在最前面,步子比昨天轻快了一些。那把窄长的刀被她握在右手,刀刃朝外,刀尖朝下,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在早晨的阳光里反射出零碎的光斑。
方邬跟在她身后,手机举在胸前,镜头对着她的背影。他注意到女孩握刀的方式很熟练——不是小孩拿玩具的那种握法,而是手指扣在刀柄上,虎口贴紧刀隔,像是做过很多次。
“囡囡,”方邬问,“你借刀要做什么?”
女孩头也没回。
“处理兔子呀。三叔说今天又有兔子了。”
她说“又有兔子了”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是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方邬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加快了两步跟上去。
“兔子……?”
“对呀。”女孩歪了一下头,“兔子跑过来,撞到树上,然后就死掉了。每次都这样。”
她说着,忽然笑了一下。
“兔子好笨的。每次都傻愣愣地跑过来,然后就死掉了。都不用抓。”
方邬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他想问“兔子为什么会自己死掉”,但没有问出口。因为他突然想起昨天在歪脖子树下看到的那片被踩得很实的泥土——两只脚并排站着的形状,像是一个人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如果真的有一个人站在那里,兔子跑过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人还是树?
他没有继续想下去。
“处理兔子是要吃吗?”苏苑从后面走上来,和方邬并排。
“对呀。”女孩点点头,“烤着吃最好吃。但是要生火,所以等会儿还要去找舅舅借打火石。”
她说着,拐进了一条窄巷。这条巷子比昨天走的那些更窄,两侧的墙壁几乎要贴在一起,方邬侧着身子才能通过。墙壁上的青苔厚得离谱,有些地方甚至长出了细小的蕨类植物,叶片在微风中轻轻颤抖。
巷子的尽头是那片田地。
方邬认出来了——昨天他们来过这里,那棵歪脖子树还在田地的尽头,树冠稀稀疏疏的,像一个秃顶的老人站在晨光里。但今天的光线比昨天好,阳光从东边斜射过来,把整片田地染成了淡金色。
女孩走到歪脖子树附近,蹲了下来。
不是昨天三叔站的那个位置——是旁边的一块空地,地面比较平坦,杂草也少一些。她把刀放在地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叠好的布,展开铺在草地上。
方邬站在她身后,把镜头对准她。
有只兔子跑了过来,然后貌似看到了什么东西,身体忽然绷直,再也不动了。
灰色的毛,身体侧躺着,四条腿伸直了,眼睛半闭着,露出一条细细的眼白。它的身体看起来还是软的,没有僵硬,但已经不动了。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任何活着的迹象。
众人一言不发。
兔子的身上没有伤口。没有血,没有勒痕,没有咬痕。它的毛很干净,没有被抓过的痕迹,也没有挣扎过的痕迹。它就那么躺在草地上,自己走过来,躺下,然后死了。
“这只看起来还不错。”女孩拎起兔子的耳朵,翻过来看了一眼,满意地点了点头,“比昨天的肥。”
她把兔子放在布上,左手按住兔子的身体,右手拿起了刀。
她的手法很熟练。刀尖从兔子的腹部切入,刀刃向上拉,开了一道整齐的口子。没有多余的血——血已经凝固在身体里了,只有切口处渗出一些暗红色的液体,顺着兔毛往下淌,滴在布上,洇开成一朵朵暗色的花。
方邬听到了一声脆响。
女孩用刀背敲断了兔子的后腿关节,然后把腿折过来,别在兔子的身体两侧。她的动作很快,没有犹豫,像是在做一件做过无数次的事情。
弹幕在刷,但方邬没有去看。他的眼睛盯着女孩的手——那双小小的、有些脏的手,在兔子的身体上熟练地移动着,剥皮、清理内脏、把肉切成块。
“囡囡,”苏苑蹲下来,离女孩很近,“你经常处理兔子吗?”
“对呀。”女孩头也不抬,继续手里的活,“三叔每天都能让兔子这样,有时候一只,有时候两只。多的时候吃不完,就腌起来,留着后面吃。”
“每天都这样?”苏苑的声音有些发紧。
“基本每天都这样。”女孩的语气很确定,“三叔很厉害的。兔子跑到这棵树这里就会死掉了。不过确实偶尔会有几天是没有的。”
她说着,把一块切好的肉放到布的一角,然后继续切下一块。
方邬的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兔子跑过来,歪脖子树下站着一个人,兔子看到了那个人,害怕极了,死了。
或者,那个人不是“站着”。
那个人在等。
陈晨站在后面,脸色白得像纸。他手里攥着那个小铃铛,铃铛在他手心里发出细微的、几乎听不到的响声。潘龙站在更远的地方,背对着女孩,面朝歪脖子树的方向。他不是不想看,是不敢看。
苏晓没有说话。她蹲在女孩的另一侧,看着女孩手里的刀。刀锋上的暗红色痕迹,在处理兔子的过程中,好像变深了一些。她注意到女孩的手指——指甲缝里有干涸的血迹,不是今天的,是旧的,洗不掉的。
苏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兔子的身体。
“硬硬的,还有温度。”她说,声音很轻。
“刚死的呀。”女孩说,“你们也看到了嘛。再说了,热乎的才好吃。”
苏苑的手指缩了回去。
她看着那只兔子——身体还是温的,但已经死了。没有伤口,没有挣扎,就那么死了。她想问“兔子为什么会自己死”,但她知道女孩会回答“三叔让的”。然后呢?三叔怎么让的?她不敢想。
女孩把最后一块肉放到布上,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血和碎屑。
“好啦。”
她把刀放在地上,蹲下来把布的四角对折,包成了一个包袱,拎起来掂了掂。
“今天的比昨天重。昨天那只太瘦了,全是骨头。”
她拎着那个包袱往回走,包袱在她手边晃来晃去,布面上渗出了暗红色的液体,一滴一滴落在石板路上,在青苔上留下细小的、暗色的斑点。
方邬跟在她后面,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歪脖子树。
树下没有人。
但三叔站过的那个位置,脚印变多了。
不是一两个人的脚印——是很多人的,密密麻麻地叠在一起,有些已经模糊了,有些还很清晰。方邬认出了其中一些——那些鞋底的纹路和他的鞋子一模一样。
他蹲下来,把镜头对准那些脚印。
弹幕开始刷。
“那些脚印是什么时候有的”
“昨天还没有这么多”
“你们看那个最大的脚印,是不是方邬自己的”
“他们昨晚有人来过这里吗”
方邬站起来,没有回答。
他想起昨晚听到的那些声音——从村子方向传来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像是在叫人。他想起陈晨说的“迷魂路天黑之后不能走”,想起叮咚鸡俱乐部失联的帖子,想起三叔脚下那些和他鞋印重合的痕迹。
那些人,来过这里的人,他们是不是也站在过这棵树下?
他们是不是也看到了女孩,跟着她走过那些窄巷,在她家住过一晚,然后——
他没有想下去。
“方邬,走了!”清雅在前面喊他。
方邬加快脚步,跟上了队伍。
女孩走在最前面,拎着那个沉甸甸的包袱,碎花裙摆在晨风里轻轻飘着。包袱上渗出的液体在石板路上拖出一条断断续续的暗色线,像是一条细细的血痕,指引着他们回去的路。
她哼着歌,调子还是昨天那一段,断断续续的,有时候在同一个音上停留很久,像是忘记了下一句是什么。
方邬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地上那条暗色的线。
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女孩说过基本每天都有兔子。
每天。
这只村子已经荒了这么多年了,但兔子每天都撞树。
哪里来的这么多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