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园里暖意融融。
尽管外界才经历了大火烧石堡与彻骨的寒风,但在这园子里,花朵与火炉却让人久违地想起了春天。
外围清一色的蝶紫藤,在花架上爬得极盛,几朵珍稀的南兰花葱葱绿绿,一闻,香气便扑鼻而来。
“你觉得我父亲为什么要召集我们三个?”
也是在外围,尚未进入植物园的中段,某个金发少女实在也忍不住。
朝那貌似在惊叹华丽园子的银发女仆询问,奥菲莉愁眉苦脸。
“小姐,不妨边走边说,也别让另外那几位大人等急了。”
食指轻轻点了点花瓣,尔后举手朝前作引,请奥菲莉走在前头,自己则不紧不慢地跟在身侧。
进了中段才能发现伯爵老爷子有多么爱花,几乎处处都养了来自帝国各境的名贵奇朵,饶是爱莉丝也有些讶异。
“安心爱莉丝,我说一不二,你说什么我都允了!”
“这倒不是说一还是二的问题,小姐。”
一边走,就一边替金发主子理了理紫袍,好让奥菲莉看起来更像个小姐而非顽皮孩子。
爱莉丝忽然凑到她耳边,低声细语:
“您袖子里的那把双头鹰匕首,还有昨夜城防营的反应迟钝,等一会儿见到了伯爵大人,一个字都不要提。”
“什么?为什么?”
下意识压低声音,奥菲莉左盼右顾,也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这可是扳倒刘易斯最好的证据,如果我不告诉父亲——”
“如果牵扯到了伯爵大人,就意味着伯爵大人必须下场偏心。”
“大火烧了石堡,如果大人偏心了您,刘易斯少爷就会恐惧,恐惧自己不利的情景,进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如果大人偏心了二少爷,那您又将置于何地?何况,即便如此,伯爵大人的惩罚也不会让刘易斯少爷伤筋动骨。”
“积蓄力量,小姐。您只需要让刘易斯少爷知道您有他的把柄,但不能挑明匕首的具体细节。”
“这样吗……”
虽然不太懂爱莉丝的意思,但该怎么做,奥菲莉却是听懂了。
抱着疑虑,她推开了待客室的大门,眼前的视野豁然开朗。
老伯爵,路易·萨沃坎,正舒舒服服地躺在一把摇椅上。
“奥菲莉来了?好,好……一家人总算凑齐了。”
老伯爵没有睁眼,只是笑呵呵地要她坐下。
“爹,小妹昨晚受惊了,外头风大,让她先喝口热茶暖暖身子。”齐亚诺立刻接话,话语中充斥着关怀。
“是啊三妹,快坐吧。”
面无表情的是刘易斯,话语从中听不出任何情绪,没有爱也没有恨。
除此之外,爱莉丝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埃尔文·休斯。
他就站在老伯爵身旁,恭敬的微躬身子,仿佛随时等候差遣。
除去这三名继承人,在场的,也就只有他们各自对应的管家,以及一个有些不合群的银发女仆。
气氛和谐。
假如桌子上没有放那个东西的话。
“……”
默默坐在了沙发处,身后站着爱莉丝。
奥菲莉看向了老伯爵身旁的圆桌。
滴答、滴答、滴答……
暗红色的液体顺桌腿而落,落在地毯上,染红了一片。
那麻袋鼓鼓囊囊,看不出里面放了什么,只知道体积不小。
“老大家里添了丁,老二昨儿个又在城防营里忙活,老三嘛,也是个大姑娘了,把石堡管得紧。”
慢悠悠地睁开眼睛,老伯爵坐直了身子。
“我这把老骨头,好久没跟你们三个好好说说话了。今天趁着雪大,咱们几个聊点闲天。”
“那我让下人们……”
“不,留着吧,没什么不能说的。”
挥手打断了刘易斯的建议,老伯爵全然不在乎在场的其他仆从。
那枯瘦的手探向桌子,扯开了渗血的麻袋。
骨碌碌。
一颗死不瞑目的头颅滚了出来。
“……!”
当然,不是人的。
是一头刚刚死去不久的幼鹿。
它的喉管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烂,连皮毛都没来得及剥,就这样血淋淋地扔在了茶桌上。
“前两天,外城几个不懂事的猎户,不知道从哪弄来了这头小鹿,孝敬到了我这儿来。”
伸手摸了下那头死鹿的皮毛,老伯爵慈祥无比。
“看到这头鹿啊,我就想起了很久以前,我还在外面求学游历的时候,在路上遇到的一桩趣事,今天难得高兴,讲给你们听听。”
“父亲游历的见闻,肯定精彩,儿子洗耳恭听。”
齐亚诺连忙放下茶壶,恭顺地开口,而刘易斯和奥菲莉的脸色却都明显一变。
似乎没有察觉儿女们的异样,摸着鹿的皮毛,老伯爵的目光在那些花草上游移。
“那时候啊,北方的一个小村子里,有一户寻常的农家。”
“老父亲打了一辈子猎,老了,打不动了,于是找了个婆娘成亲。”
“日子过得不滋不润,好在他有三个儿子,个个长得都很壮实。”
爱莉丝站在阴影里,低垂着眼眸。
“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比昨晚白城的雪还要大,大雪封了山,村子里断了粮,柴火也烧没了。”
“老父亲在入冬前,侥幸在后山陷阱里抓住了一头肥鹿,就锁在自家的地窖里。”
“老大说把鹿肉切了,一家人一起吃,慢慢熬过这个冬天。”
“老二觉得分着吃根本吃不饱,不如他全拿走,保证自己能活下去,为此与老大吵了一架,打起了冷战。”
“老三呢?他最聪明,整天算计着怎么把地窖的钥匙从老父亲枕头底下偷出来。”
“就这么熬着,谁也不让谁,鹿肉眼看着就要在地窖里放坏了。”
老伯爵笑了笑,摇了摇头。
“结果你们猜怎么着?就在一个最冷的晚上,这户农家的茅草屋,突然起了一场大火。”
哗——
“那火势太大,而茅草屋却从外面被人锁了门,根本逃不出去。”
“老父亲和两个儿子,都在火里拼命喊叫,火烧得那叫一个旺啊,整个村子都亮了。”
端起一杯热茶,慢条斯理地吹了吹。
老伯爵慈祥地讲道:
“第二天清晨,雪停了。”
“村民们去扒废墟,发现老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死了,尸体都找不着。”
“只有那个最不起眼的孩子,因为大火烧起来的时候,他刚好躲在地窖里。”
“他不仅没烧死,等火灭了,他从地窖里走出来,手里拖着那头烤熟了的整鹿,虽然从此落下了咳血的毛病,但这漫长的冬天,他一个人,吃得饱饱的,活得好好的。”
老伯爵放下茶杯,转过头,看着面前三个子女。
“你们说,这故事是不是很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刘易斯完全不敢去看老伯爵的眼睛,“那、那个孩子,运气真好。”
“弟,那可叫受天神眷顾,吉人自有天相。”齐亚诺打趣,顺带微微欠身。
“嗯。”
奥菲莉的声音最小,微若蚊蝇,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行了,故事讲完了,老骨头容易乏,你们都下去吧。”
老伯爵挥了挥手,重新躺回了摇椅上。
“外头那座石堡既然烧了,就烧了吧,重新建一座就是了,咱们萨沃坎家,只要根还在,火是烧不尽的。”
“都撤了吧。”
“是。”
三人带着仆从恭敬地退出房间。
“……”
而三个孩子都知道的是。
路易·萨沃坎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白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