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教徒弟,天经地义。

作者:醉葡生 更新时间:2026/7/16 18:00:01 字数:5105

港口水面漂着个麻袋。这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港口嘛,什么垃圾都往水里扔。但那个麻袋鼓得不太对劲,沉甸甸地半浮半沉,袋口用粗绳扎得死紧。

苦根生用巡逻用的长杆把麻袋勾到岸边,蹲下去解绳子

旁边码头上正在搬货的工人看见他在岸边蹲下,以为捞到什么走私的好东西,凑过来看热闹。

“是不是走私的香料?上次也有人捞到一袋,卖了——”那个工人话说到一半,看见麻袋里倒出来的东西,后半句硬生生咽了回去。

. 一团黑乎乎的,砸在岸边的碎石上。是个人。皮肤焦黑,像是被火烧过,但衣服完好——不是烧死的,烧死的人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

那层焦黑更像是从身体内部往外烤出来的,皮肤表面有好几道树枝状的暗红色纹路,从胸口往四肢蔓延。

苦根生盯着那具焦尸,脑子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这人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被天雷劈成这样。

但他马上觉得不对——昨天晚上根本没打雷。而且就算被雷劈了,谁会把他装进麻袋里扔到港口。这不是天灾,是人为。

那个工人往后退了好几步,骂了句脏话。苦根生把麻袋重新盖在尸体上,站起来,拎着麻袋往巡逻队值值班室走,刚走没多久便遇上了队长。

二队长——医疗部主任魏安——正在茶摊喝茶,手里端着杯茶休息。听完苦根生的汇报,他放下茶杯,站起来,让苦根生带路。

回到港口岸边,围观的人已经被几个巡逻队员拦在外围。魏安蹲下来,掀开麻袋。

他没有像普通军官那样皱眉头或者往后退,只是用一根树枝轻轻翻过尸体那只焦黑的手,盯着掌心看了一会儿。

那只手的掌心有道很深的旧疤,从虎口一直划到手腕,已经被烧得变了形,但形状还在。

“码头上那个搬运工。”他放下树枝,站起来,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今天食堂吃什么。没人问他怎么知道的。

巡逻队的人早就习惯了——这个军医什么都知道。他吩咐几个队员把尸体抬到医疗站,说要做个检查。苦根生站在旁边,看着魏安指挥队员搬尸体的背影

忽然想起之前在医疗站换药时魏安碾药草的样子——也是这样,很平静,很专注,像是眼前的一切都只是需要处理的样本。

港口岸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码头工人停了工挤过来看热闹,几个搬运工踮着脚尖往麻袋那边张望,嘴里嘀咕着“是不是前几天失踪的那个”,旁边立刻有人接话“哪能啊,失踪那个瘦高个,这个焦成这样哪认得出来”。

巡逻队员拉起了隔离绳,但人手不够,绳子被挤得往后挪了好几步,最前排的围观者几乎贴到了隔离绳上。

苦根生正蹲在尸体旁边给魏安递工具,忽然感觉背后有人靠近。一只手从身后伸过来,直接从他背上抽走了那根备用标枪。

他猛地转头,看见陶灼华站在人群后面,把他那根投矛攥在手里,枪尾往地上一墩,扯开嗓子就喊:“都往后退!巡逻队办案,看什么看!”

围观人群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吼得往后缩了半步,挤在最前面那个码头工人差点踩到后面人的脚。

她单手把标枪往人群前面一横,侧头看了苦根生一眼,嘴角翘起一个弧度:“你的人手不够,我替你喊两嗓子。”

苦根生蹲在尸体旁边,仰头看着她那副架势——红紫色平民衫,袖口还沾着窑厂选址时蹭上的陶土灰,手里攥着他的投矛,吼得比巡逻队的人还响。

他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这场面有点离谱。她不是巡逻队的人,不是军人,甚至不算是这座城市里正儿八经的居民——她只是个陶瓷商人,连户籍都还在南帝国。

但此刻她站在人群前面,拿着他的标枪,替他维持治安,理直气壮得像在做一件理所应当的事。“你轻点,”他开口,声音压得很低,“那是标枪,也是长矛,是投矛,不是擀面杖。”

灼华把投矛往地上一墩,枪尾在碎石上磕出一声闷响:“投矛也能当擀面杖使。你忙你的,我替你挡着。”

魏安在旁边用树枝继续翻检尸体的手指,头也没抬,只淡淡说了句:“你的人挺能干。”苦根生没接话,低头继续递工具。

他的嘴角不自觉地动了一下——她来得很突然,但来得正好。

港口的风从海面上灌进来,把刚才那股焦臭味吹散了些,事情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人群消散了。

灼华把标枪横过来,手指在枪杆上慢慢划过去,低着头,像是在摸一件瓷器。

她的指尖划过握柄上被磨得发亮的纹路,划过枪杆上那道被标枪袋扣磕出来的凹痕,最后停在矛尖的金属套圈上。她没有抬头,声音比平时低,但咬字很清楚。

“陶家铺子,知道吧。我爹开的。我就是那个陶家的大小姐——陶灼华。”

她手指在枪尖套圈上轻轻弹了一下,发出很轻的金属颤音。然后她开始讲那个商人,用一种近乎荒诞的语气,像是在讲一个从酒馆里听来的段子。

“从西帝国的奥克托尼亚到南帝国的格瑞普西提,从北帝国的美杜塞垃到乌索兰汗国的草原。

“你随便找个商队歇脚的驿站,问一句‘认不认识某某某’,八成有人接话——‘你说的是那个在某某城养了三个情妇的家伙?’——‘不对,他在某某城还包了个酒馆老板娘。

“’——‘那老板娘不是他的正头,他在草原上还睡过某汗王的侄女。’”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用标枪尾端在碎石地上画了个圈。“他能用下半身丈量帝国的版图。三个帝国的都城他全睡过,蛮族的王庭他也睡过。他的情妇名单比帝国税务官的账本还长。

女人在他眼里不是女人,是一个坐标。他睡女人,是为了在地图上多插一面旗。他的商队走到哪,情妇就养到哪。每个港口都有女人替他点过灯,每个城市都有私生子管他叫爹。

三个帝国的商路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陶家的大小姐,要嫁的就是这么个东西。”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不重,像是在讲别人的事,但握着标枪的手指节发白。“我爹不是不知道他风流。我爹是看上了他的商业网络——从西帝国到草原,他的商队能通到帝国军队都通不到的地方。

我爹觉得这门亲事划算:嫁一个女儿,换一张覆盖半个大陆的贸易网。但我不是那张网。”她把标枪换到另一只手里,右手摊开,掌心那道被枪杆压出来的红印还没消。

“婚礼那天晚上,我挑了件礼服。很暴露,颜色鲜艳得像要把整个宴会厅烧了。我喝了一杯酒——不是为了壮胆,是为了让他知道我是认真的。然后把酒杯砸在他脸上。”

她的嘴角翘起来,但那个弧度里没有半点笑意,“酒液顺着他的领口往下淌,他擦了擦,看着我。

眼里没有愤怒,没有羞辱,甚至没有惊讶。他只是笑了笑,说‘陶小姐好大的脾气’,然后转身继续跟旁边的人谈生意。”

苦根生接过标枪,沉默了一会儿,问她为什么找他,说这里没有别人。灼华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说:“你比较信任。”这几个字她说得很轻,没有挑逗,没有翘嘴角,只是看着他。

苦根生听完她的话,没有马上回答。他把标枪往地上一墩,枪尾磕在碎石上,发出和刚才她墩枪时一模一样的闷响。

“你刚才说,那个商人的商队通到帝国军队都通不到的地方。”

他开口,语气很平,“那你知不知道从这里到南帝国,走哪条商路最快?陶土从哪进货最便宜?烧一窑陶器要多少柴火?雇一个熟练师傅,日薪多少?”

他顿了顿,“你说你是陶家的大小姐,这些你应该都知道。”

灼华愣了一下,然后嘴角翘起来——这么简单的问题,不还手到擒来。

“从蜇川港走海路到艾瑟林,顺风三天,逆风五天。陶土从城北的矿山进货,比从南帝国直接运过来便宜三成。烧一窑陶器,柴火钱大概两枚金币——如果烧的是粗陶。细瓷要更费柴,但卖价也更高。雇一个熟练师傅,日薪四枚银币——比帝国步兵的日薪便宜的多,但比码头搬运工贵。”

她停了一下,又说,“我爹以前让我管过窑厂的账。这些数字,我不用翻本子也能背出来。”

“三七。”

“谁三谁七。”

“你三我七。你的钱是本金,我的手艺和窑厂的管理算技术股。你出钱,我出力——出力的人拿大头,这是陶家的规矩。”

“但你要是愿意帮我跑进货、盯窑火、送货上门,可以再谈——四六,你四我六。再多不行,我还得付雇工工资。”

苦根生沉默了一会儿。他低头看着自己手里那杆标枪,枪杆上还留着她刚才握过的温度。

“先开个小铺子。”他开口,语气比刚才谈价钱时更沉,“不是窑厂。是铺子——小一点的,先试试。”

“你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陶家大小姐的身份和几张图纸。先烧一批货出来,放在铺子里卖。卖得出去,再谈窑厂。”

他顿了顿,把标枪往地上一墩。“我手头没那么多现金。攒了近一年,确实存了点,但不够直接开窑厂。先从小铺子开始——租金便宜,雇工少,烧坏了也不至于赔光。”

“我出铺子的租金和第一批陶土的钱,你出手艺。卖出去,利润三七分。卖不出去——”他看着她,“那就算了。”

灼华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嘴角翘起来。“原来你不是不信我,是怕我赔光你的老婆本。”

她把手往图纸上一拍,“行。小铺子就小铺子。第一批货两个月内出窑——到时候你来看,卖不出去我自己把铺子退了。”她的眼睛亮起来,那是生意谈成之后终于落了地的踏实。

苦根生沿着巡逻路线往回走,灼华走在他旁边。生意的事已经谈完了,剩下的细节——铺子选址、租金、第一批陶土进货——她说过几天带着账本再来找他细算。现在两人只是并肩走着,谁也没说话

他的脚步不快,脑子里还在一遍一遍转着刚才算过的那笔账。

投进去的钱大概相当于大半年的军饷,如果铺子做起来,每个月的分红够他娘买药、够他爹买粮,剩下的还能攒着等以后窑厂扩产再投。如果铺子做不起来,那就算了,他赔得起。

这些话他没跟她提过一个字。她走在旁边,步子轻快,脊背挺得比任何时候都直,嘴角还挂着刚才谈成生意之后那种落了地的踏实。

她在高兴。他在想自己战死之后家里那几口人怎么办。两个人走的是同一条路,脑子里转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正想着,灼华忽然停下脚步。他下意识也跟着停下来,转头看她。她的眼睛正盯着他背后那杆备用标枪——她好像发现了好玩的东西、正打算搞清楚。

这和之前在岸边摸枪杆时一模一样,只是这次眼睛里多了一点什么东西,像是已经想了好几天,终于逮着机会开口。

“我要学这个。”她抬手指了指他肩后那杆投矛,语气轻快,轻快得像在说今天食堂吃什么,“教我。”

苦根生愣了一下。他刚才还在想自己战死之后的事,下一秒她突然说要学扔投矛。

这女人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上一秒谈生意,下一秒就要学投矛,中间连个过渡都没有。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忽然在心里把自己刚才愣那一下消化了。

她在南帝国见过世面,知道什么值得学。投矛在战场上能保命,应对匪徒轻轻松松。她学标枪不是为了好玩,是想让自己更安全一点。

但就算有这些理由,她开口的那一刻还是让他觉得——这女人真够疯的,疯得挺合理。

“发饷休息日。”他把标枪从背后抽出来,往地上一墩,“那天教你,但不是投矛,是数量更多的短标枪。”灼华嘴角翘起来,说一言为定。她转身往巷子里走,脚步比来时更轻快。

苦根生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口,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那杆标枪。刚才还在想战死之后的事,被她这么一搅和,那些念头好像也没那么沉了。

晚上苦根生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巡逻队的宿舍很安静,窗外港口方向偶尔传来几声海鸟的鸣叫,床板硬邦邦的,和军营里的一样硬,但他躺在这里已经翻了好几个身,脑子里全是明天标枪课的事。

围城战之后,他教过很多新兵标枪。在军营里,老石让他带过几个刚入伍的农民,手把手纠正他们的握柄和站姿。那些新兵叫他“前辈”,他教完就走,从不多想。

但这次不一样。这次要学标枪的是陶灼华——那条长虫,那个在巡逻队宿舍赖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倒打一耙说“你邀请我进来的”女人。

他明天要手把手教她握标枪。她的手指上次摸枪杆时在握柄上停了很久,拇指压在枪杆侧面,其余四指虚虚拢着,握得不太对——太松,太靠上,像是怕被枪杆磨破皮。

他得把她的手指往下挪,挪到握柄最粗的那段,然后告诉她拇指要扣住枪杆侧面,不是搭在上面。这意味着他要碰到她的手。

然后纠正站姿。她重心习惯性往后靠,这是大多数新兵都会犯的毛病。他得站在她身后,按住她的肩胛骨往前推,同时用膝盖顶住她的腰,不让重心滑回去。

这个动作他给铁匠学徒做过很多次,从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但这次要按的是她的肩膀,不是铁匠学徒那个硬邦邦的肩胛骨。

然后是出手角度。她手腕太软,标枪出手的时候总往下压,枪尖钉不到靶子,只往地上扎。

他得托着她的手腕往上抬,教她怎么用手腕发力而不是用手肘。托手腕。托她的手腕。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不对,他在想什么。他是她请的师傅。她站在他面前,收起平时逗猫时那种翘嘴角的笑,认认真真说要学标枪。

是拜师,不是调情。他在这里胡思乱想这些手把手、托手腕的事,算什么师傅。

她未婚夫的商队还在这座城市里,那些人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她学标枪不是为了好玩,是为了让自己更安全。他教她,是因为他会,而她需要学。就这么简单。

他明天好好教。握着她的手纠正握柄,因为不纠正她投不准;站在她身后按她的肩膀,因为不纠正她站不稳;托着她的手腕往上抬,因为不纠正她枪尖只会往地上扎。

每一个动作都有理由,每一个理由都和标枪有关,和她那条长虫的身份无关。对。他是她请的师傅。师傅教徒弟,天经地义。

明天她要是敢翘嘴角,他就让她多投几组。投到她不翘为止。他闭上眼,终于觉得这个问题被自己解决了。

宿舍窗外港口方向的海鸟又叫了几声,他把被子往身上拽了拽,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还是:她手指上次在握柄上停了很久,姿势应该不会太差,烧过陶瓷手部应该灵活,表现应该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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