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塔!饭呢!饭呢!】
【马上就好了!】
我用尽全力,两个胳膊止不住的颤抖,终于把那口能遮挡住我三分之一身子的大锅从灶台上拿了下来。
我从板凳上跳下来,朝着几乎要被烫伤的布满老茧的手拼命的吹气——没有隔热手套,锅也劣质到只是一直握着把手就会受伤的程度。
至于为什么站在板凳上,单纯是我不够高,够不到灶台。
那年,我七岁,妹妹刚刚出生,母亲难产而死,父亲一蹶不振,变成了只会酗酒家暴的废人。
这就是我的生活。
早晨五点半起床,去外面做些打扫卫生的活;八点半回家,父亲通常会一觉睡到中午,因此早饭的钱可以省下来。
上午的时间基本要用来照顾妹妹,没钱买纸尿布,用的是家里的旧衣服做的布条。更没钱买婴儿床,所以就把我的床给妹妹睡,自己睡在沙发上。
我肯定没有母乳,奶粉什么的想都不敢想,只能做一些稀米粥。
妹妹喜欢哭闹,我是无所谓,可还在睡觉的父亲听不得,一旦把他吵醒,我就免不了一顿毒打。
所以,只能尽可能的哄妹妹开心。
中午,等到父亲差不多快醒了,就要开始准备午饭。通常是没什么荤菜的,家里吃不起,邻居们知道我家的现状,一开始还会送些食物过来,时间久了也开始对我们避而远之。
下午,因为绝大部分地方都不肯雇佣我,所以来钱最快的地方是人流量密集的街道,迎着烈日亦或寒冬,跪在街边乞讨。
在十一区乞讨这件事听起来就很可笑,先不说治安乱到随时可能被卷入一场危及生命的事件,哪怕一直无事发生,能有闲钱给乞丐的人在这里几乎就不存在。
但,对于年仅七岁的我来说,这是仅有的维持生计的办法了。
万幸,我不是一个人,妹妹一直在我身边。
当然了,她不是凭借自己的意志过来的,毕竟她才一岁,根本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只是糊里糊涂的被我抱过来了。
我没办法把她放在家里,而且,抱着孩子乞讨,似乎拿到钱的可能性更高。
就这么待到傍晚,又要回家准备晚饭。
夜幕降临之后,十一区也开始展现出它真正的模样。
白天虽然没我的活干,可我幸运的在晚上找到一份工作——站街拉客。
没错,这个地方从来不缺少那些有怪癖的人,我的任务就是把他们引到暗巷,再由里面埋伏的人出来把钱抢走。
因为干这买卖的人是我们这片街区的大哥,所以人身安全还算是有保障,给的钱也很多,比得上乞讨好几天的收入了。
不过,干着活怎么也不好把妹妹带着,还好父亲看在我出去挣钱的份上,愿意帮忙照顾下妹妹。
只不过,几乎每次我半夜回家,等待我的都是醉酒倒在地上的父亲和床上哭泣的妹妹。这时候已经差不多半夜两点了,我只好迅速哄妹妹睡觉,然后自己蜷缩又小又硬的沙发上,等待黎明的到来。
期待着,今天能有一场好梦。
——————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联邦的里世界军区医院里。
似乎是后来的部队赶到,发现了昏厥的我,便送回了后方医治。
可能是因为我身上确实挂了彩,他们没怀疑我是逃兵。
撤到占领区之后被安排在一间地下临时病房里。护士来换过两次药,在这期间,我得知了那些被我抛下的人的结局。
【你真幸运,你们小队只有你一个人活着回来。】
【是,他们掩护我撤退的时候把敌人引开了。】
晚上,病房里只剩我一个人。月光从靠近天花板的小窗户漏进来,在地上画了一小块银白色的格子。盯着那块光斑,脑子里什么都在想,又什么都没在想。
他们说萨布里斯是战略要地,夺回航道就能切断帝国在东南方向的补给线。
他们说这次作战至关重要,关系到整个战局接下来的走向。
可我逃走了。
我依然记得征兵站的那条标语,那年我十七岁,攥着五千联邦币的补助单,满脑子都是父亲的腿和妹妹的学费,以及那些许,对自己也许能够成为英雄的憧憬。
然而,现实不会怜悯小人物不切实际的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理想变成了目标,又一点点成为我苟活的理由……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自己对一切早就失去了执念。
我不想再看到任何一个人回过头来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了;不想再带着谁的托付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不想再背负着那个陌生的家庭去拼命挣钱。
明天不去军区报到了。
这个念头从脑子里冒出来的时候,没有犹豫,没有挣扎;像一片叶子从树上掉下来,自然而然就落了地。
隔天,我换了套衣服,混进平民堆里,穿过门,回到了主世界。
时隔五年,我再一次回到了这里,空气里弥漫着的那股令人怀念的油污味,让我久违的有了自己还活着的感悟。
没有回家,我本就无处可归。
漫无目的的走着,来到一家陌生的酒馆,明明还没喝酒却像是醉汉一般。
今晚一醉方休吧,军队里可没机会喝到这东西。
说起来,在家的时候我还小,也没碰过酒精;那今晚岂不是第一次喝酒,可喜可贺。
我点了一杯冰镇啤酒,虽然这里早已入秋,但菜单上的其他东西名字实在太过奇怪,犹豫再三,还是点了我认识的东西。
呵,真是个胆小鬼。
过了一会,一个无精打采的服务员便把啤酒拿了上来,看到他的表情,我大概也知道为什么这家店除了我一个客人也没有了。
总之,我还是喝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口酒。
入口的一瞬间,寒意就顺着味蕾传遍身体每个角落,凉爽的感觉过去,苦味便在口中散开,还带有一丝丝说不上来的香气……大概就是莱克之前说过的,小麦的味道吧。
不好喝——这就是我最直观的感受。
今年,我二十二岁,军人证上是二十四岁。
无论怎么说,都已经到了成年的标准。
学会喝酒,就能变成大人吗……
后来,我喝了一杯,又一杯,喝到天昏地暗,喝到我几乎没了意识,以至于第二天醒来看到乱七八糟的店里和躺倒在地的人,才意识到自己昨晚没钱付款,借着酒劲大闹了一场。
清醒一点后,我扶着自己还有些微微作痛的脑袋,一摇一晃的走了出去。
并没有感到愧疚,现在的我没有那种情感。
后来,这种日子一直持续下去。打架,喝酒,赖账,再打架。睡在廉价出租屋里,醒了就出去找下一顿酒。半死不活的,就这么过。
顺带一提,在这期间,我喝的一直都是冰镇啤酒——因为这是唯一一个每家店都有的选项。我也逐渐适应了那股苦涩,并开始乐在其中。
那天,路过一家电器店的橱窗,一排崭新的电视屏幕正在播新闻。新闻下面的滚动字幕播放着最新的逃兵名单。
不出意外的,我的名字赫然在列。
这意味着,父亲和妹妹的所有财产将会被没收,父亲去充当里世界资源开采的苦力,妹妹被送往孤儿院,长大后如果没人收养,很可能会被抓去做什么奇怪的实验。
毕竟,我们是十一区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价值便只是作为筹码被放上天平。
可悲的是,即便充当筹码,生命的那一边也过于轻巧。
站在橱窗前面,手里攥着刚从便利店偷来的半个面包,咬上一口,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日子还要继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