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点钟。
凌凌轻轻地走出那段非常短的、幽暗的小道,踏上这条暑假以来每天早上和晚上都会走过的水泥路。路灯下,依然能看清路面上那些坑坑洼洼 ,这条路看起来没有任何改变。周围很安静,真的,特别的安静。
从短暂幽暗的小道里,发出过轻轻的、小声的抱怨,可一踏上这条一起走过的路,那些抱怨便化作了一声深呼吸。
她停住脚步,此时才感受到膝盖传来的疼痛。
假装冷静地在心里想着:把那个笨蛋绊倒的时候,自己也不小心磕到了哪里吧?都是那个家伙的错。
她又深呼吸了一次,自己才是笨蛋呢。把那笨蛋绊倒,自己居然也跟着倒了下来,真是无可救药的笨蛋啊。
“哪里痛呢……”她自言自语,伸手想查看牛仔裤下膝盖的位置。
可是手伸到一半,停住了。
算了,知道了又怎样?看到了又怎样?该痛的不还是得痛吗。
不看就不看了,就让这点灼热的疼痛持续下去好了。
都是那个家伙的错。
她啧了一声,再度深呼吸。
除了那间小小的房间算是自己的归属,自己还能去哪里呢?这么想着,她轻轻抬起脑袋,深深叹出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走吧,走到哪算哪好了。”
时间从来不会停止,生命的流逝也不会停止。
抬头时,她看见了残缺的月亮,一时间放不下脑袋。
夜空里没有星星,连飞机的信号灯也看不见,只有一轮残月。
路灯怎么能是星星呢。
脚好痛,可是谁都不在身边。
跟谁都说不了现在的感受。真的好痛苦,好纠结……又好开心。
踢了那个笨蛋一脚是对的,做出的决定也是对的。
她仰着头,视线渐渐模糊起来。
果然,更多的是痛苦。
停住脚步,嘴巴再一次瘪成一个“沉”字型。
脚好痛,脚好痛才哭的……可是没必要吧?只是脚痛而已,眼泪干嘛一直流个不停啊?
唔啊啊 干嘛发出那么难听的声音啊?干嘛啊 不就是一个人吗,哭个屁呀。
凌凌不哭了。
只是水喝多了,从眼睛里流出来了而已。
她使劲憋着抽泣,最后“咕唔”一声才呼吸到新鲜空气,吸了吸鼻子,抹去模糊视线的眼泪。
才不是眼泪呢,是水而已。
眼睛所看到的地方,是熟悉的地方。
晓林那个家伙基本每天都要路过的村口。没有水果摊,早餐店更不可能现在开,小小的轮胎店店门也紧闭着。
脚好痛,已经走不动了。
老子不走了,老子不走了啦!
反正那个笨蛋会回来找我的,反正他肯定知道我是耍脾气的,反正他说过会包容我的脾气。其实这件事情的发生是自己有错在先。
都怪那个笨蛋,自己一个人吃独食啦。对啊,都是那个家伙的错。自己真的一点错都没有了啦。
凌凌皱着眉头,盯了那个熟悉的石头柱子整整三十秒,才坐下来。
已经是十一月底,空气已经无可救药地变得寒冷。
凌凌把很痛的膝盖弯曲,将小小的脑门靠在自己的膝盖上。这样能感受到一点温暖,也能让自己有点安全感,还能让混乱的思绪变得有序一些。
周围很安静,比那个小小的房间要安静得多。
那个房间就算只有自己一个人,却总感觉有孩子的身影,能清楚地感受到孤独。而这里呢,有和晓林、和孩子们在一起的回忆,却一点都不强烈。这里很难感受到孤独。一直坐在这里,仿佛就能一直坐下去。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凌凌也不知道为什么。
时间不停地流逝。
那个笨蛋是肯定有错的,吃独食。而自己,也是有错的。
这就是大发雷霆之后冷静下来的思考。已经成年人了,怎么可能认不清楚现实,怎么可能看不清是非对错。
如果自己不在晓林回来的时候摆出那一副冷漠的态度,现在肯定不会是这副样子。
现在生活作息也跟普通人一样了。如果早上陪他一起去上班,午饭也一起吃,晚上下班去接他,然后一起去吃饭,现在肯定不是这个样子。
可是没有办法。
我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讨厌自己的决定。当时孩子们走的时候,自己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决定呢?直到现在还是迷茫的。孩子们的离开的确让自己痛苦,可是跟那个决定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这就是认真思考之后,现实的答案。
希望那个笨蛋不会翻看手机上的文档吧……真应该设置密码。
如果看了的话,真希望他不会骂我这个笨蛋是笨蛋。
最后的最后,凌凌释怀地笑了。
讨厌晓林,喜欢晓林,最后没有办法,已经离不开他了。
谁让那个家伙总是一副“我没人陪好难受”的表情呢。真是的,每天那个家伙一直愁眉苦脸的,好蠢的表情,好令人想要安慰的表情,真的很可爱的表情。如果逗他笑的话,那个笑容很蠢,也很好看。
现在,好想看到他呢。
晓林,你什么时候才会来到我的身边?
知道你就在附近,真的很孤独呢。真的感觉现在的时间过得好慢呢。
要不……自己起来回去找他好了?
不要。
自己还在生他的气,他也说过会包容我的蛮横无理。他是个会食言的笨蛋,但也是信守承诺的家伙。这个世界上我唯一能够相信、了解的家伙,就是那样矛盾的家伙。
好慢呢……怎么还不来。现在几点钟了?
好困呢,好像要睡觉呢。快来吧,晓林,再不来我就睡着啰。到时候起床气可是很大的,那时候的我可是更加蛮不讲理的。
时间——10点30分。
凌凌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
深呼吸一次。
在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晓林看到了那个小小的身影。
真是个小笨蛋呢,这不是一下子就被我找到了吗?
他还打算如果今天找不到,明天就辞职去找呢。
在亮着灯光的超市门口,晓林无奈地笑了笑。
他轻轻不急不慢地走到倚在石墩旁的凌凌身前,呆呆地看了整整三十秒。
凌凌现在穿着去年晓林穿的那件白色毛衣,毛衣是他出来打工第一年买的,已经起了球,到现在好几年了。
外面套着的外套是去年买的三十多块钱的廉价卫衣,买的时候选了M码,小了很多。因为太便宜、退货太麻烦,所以没退掉。
现在穿在凌凌身上有些宽松,不过倒也正好合适,凌凌适合穿宽松一点的衣服,那样更加可爱。
裤子还是高一那时候买的,袜子是带两条白色杠的,主体颜色是红色,在阴影下也很显眼。鞋子是黑色的靴子,白色的那双今天被凌凌洗了。
这身装扮,简直和白天的自己一模一样,真的是这个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呢。
无论是凌凌还是自己,都是笨蛋吧。
晓林无奈地呼出一口气,轻轻伸出手,把落在斜坡上的帽子放回凌凌那顶带着黑色猫耳朵的小小脑袋上。
他皱着眉说:“笨蛋,你的帽子我帮你捡来了。”
凌凌没有任何反应。
——睡着了吗?
晓林瞪大眼睛这样想着,还真是厉害。
不过,也有可能是凌凌气还没消,故意装睡。
晓林轻轻弯下腰,听着凌凌呼吸的声音,一边听一边“嗯嗯”地点了点头。
时快时慢——嘛,这不就是醒着的嘛。半夜的时候,凌凌的呼吸可是很平稳的。
确认之后,晓林皱着眉头思考该怎么叫醒凌凌,这家伙脾气可是很大的。
思考了三十秒,晓林的犯贱之心雄起。
他装模作样地“啊啊啊”地有些大声地说:“啊,居然在这种地方睡着了,真厉害呢。刚刚还在生气,现在叫醒的话肯定脾气很大的吧。我该不该叫呢,啊,我就——”
说着,他轻轻坐到凌凌旁边,对着她的耳边轻声说:“陪在你身边好了。”
还呼出一口温柔的气息。
凌凌的耳朵发红,身体抽动了好几下,围在肚子上的尾巴收紧了十分力道。小小的拳头化作了钨钢铁拳——这一拳会很痛。
“轰”的一下,凌凌的左拳发出音爆,一拳轰在晓林还在呼气的右脸上。
晓林连“唔哦”一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牢牢地轰在石头上,左脸进去了一半。
——死了,连抠都是凌凌抠下来的。
而且那还是在三分钟之后。
还好是动漫男主,不然真的死了。
晓林抚摸着被拳击的右边脸颊,有点不开心地说:“没必要这么用力吧,就一个那么小小的玩笑。”
凌凌朝另一边“哼”了一声,才不高兴地说:“那么恶心,自作自受了啦。”
不过脸颊还是有点发红。
晓林看着凌凌微红的脸颊,呆了一呆,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没想到凌凌居然在害羞。本想嘲讽一下的,不过最后还是算了。
他无奈地笑了笑。
凌凌红着脸说:“笑你个饺子皮的韭菜猪肉的头啊!笨蛋一个,人机一个!”
晓林没有回嘴。
让凌凌骂,毫无疑问是一种幸福。很没用吧。
他轻轻地说:“彩飞姐今天不干了,元旦节那天她要结婚。凌凌,我跟她说,在婚礼前夕我请她和她老公吃饭,到时候,你要不要作为我的女朋友一起来呢?”
凌凌呆住了。
过了三十秒。
她傲娇地红着脸,撇过脸说:“勉为其难地陪你一起去啰——哼。”
声音是颤抖的。
晓林没能看见凌凌留下一滴眼泪,也没能听见她最后无声说出的那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