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魔法使,绝对绕不开一号人物——艾芙琳·开普勒斯。
现今所有魔法典籍都继承自她撰写的《古典系纳雅魔法典》。这是第一部系统阐述魔法术式运作原理的著作,从魔力流动的基本法则到高阶术式的拆解,全都收录其中。说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一点不夸张。
但关于艾芙琳本人的生平,人类知之甚少。只知道她是一位主要活动于六百年前的埃斯尔精灵。其他的——她的具体身份、出生年代,甚至她是否还活在世上——一概不知。
埃斯尔族是精灵三族中人数最多的一支。族名在古精灵语里有“星辰”之意,所以他们也自称为“星辰之子”。另外两支人数较少:密林的安贝尔精灵,几乎都聚居在密林北部的“赐福之地”克莱尔芙耶,那是精灵诞生的地方;艾特文莉地区的西里尔精灵则散布在各处沿海港口,与人类交流最为密切。人类对精灵的了解,大半来自他们。对于精灵,我向来抱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好感。这大概是对美丽事物的原始追求——当然,也少不了前世那些文化熏陶的功劳。精灵这个身份在我心里,确实有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地位。
所以最初读到艾芙琳的著作时,我对这位精灵魔法使怀有一种近乎痴迷的爱慕。倒不是一见钟情那种冲动,更像是隔着四百年的距离,在泛黄的纸页间慢慢喜欢上一个人。从她书里的字里行间,能读出一种其他学者所没有的温度。她有个习惯,喜欢在术式拆解的末尾加上一段评注,像是老师写的批注一般的东西。比如关于死灵魔法的章节里,她就这样写道: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死灵召唤的原理并非随机或指定,更像是吸引——将附近徘徊着的、在空间和时间上尚未安息的死灵召唤至结界范围。而我们知道,死灵并非特指‘死’后的灵魂。那些身负重伤、垂危之人的灵魂也会在生死之界徘徊。这种情况下发动术式,有概率将这些灵魂一同诱引,提前结束周围伤者和老者的生命。所以,几乎只建议独行派使用——或者‘邪恶派’。并且,切忌在人员混杂的战场中使用。容易造成亡灵归属权和操控权的巨大混乱,使得为此付出的魔力空耗。切忌!”
该说是少女的心性,还是长生种的反差?感觉这位至少活了五百年的精灵,是个可爱之人。我颇为憧憬能与本尊见上一面。想知道她长得如何,声音是怎样的,活了几百上千年的人谈吐间又是怎样的。
不过,如果只是想见一位精灵——不指定是哪一位的话——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就在海庭就能做到。上次路过镇上的时候,我确实听人提过那么一位。
“那么,要去吗?”
我并不是在自问自答。房间里还有另一个人。
“是啊。精灵嘛……”伊内丝并未抬头,手上还在忙活着什么,“其实我已经见过好几位了。好像没什么新奇的。”
我愣了一下。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一个都没见过?
“果然还是算了吧。怎么看都是件无聊的事。而且,‘那位大人’——可算得上是位声名在外的怪人。我不喜欢怪人。”
“……被你伊内丝·梅塞尔认证的怪人吗。”
那更想见了。
“没事的话,我要忙了。别来打扰我。”
她甚至没有摆手,只是用言语将我打发。
伊内丝最近迷上了釉绘。这在如今的伊鲁米斯境内非常流行,尤其是在上层贵族小姐们的圈子里。说白了就是在法尔斯进口的白瓷上,用某种新型彩釉绘制图案。白瓷本身没什么稀奇,釉绘也不是什么新发明。唯一称得上特别的,是那种彩釉颜料——据说是魔法制品,一好几种款式,常见的在光线下会呈现出类似蜂蜜的透明质感,而且自带一股雪松与柑橘混合的清香。我见过成品,一只白瓷碟上绘着淡蓝色的花枝,在烛光下微微流转着琥珀色的光泽。效果确实漂亮,被那些闲人大小姐追捧也不奇怪。
她正捏着笔杆,俯身在瓷盘上描着什么,从头到尾不曾看我一眼,这痴迷的程度可见一斑了。简直像个网瘾少女的程度了吧。
看来我只好自己去了。
下午的太阳很大,照在海上像一面折光的镜子,闪得晃眼。
宅邸的位置在海庭镇西南的台地上,四周都是草地,只有寥寥几棵树散落在各处,显得很空旷。西侧是森林,往里走穿过去可以到通往福斯堡的大路。南侧是一面白崖,目测得有个百来米高,下边的海滩像一条横贯其间的金色河流,散着白色的柔光。
我沿着东边的小路下山。这条路不好走,几乎一半都是凿在白垩岩上的闸道,风又很大,走得有些提心吊胆。并非没有别的路,只是步行的话还是这边比较近。至于为什么不骑马或者坐马车——一个是因为我不会,另一个是太麻烦,来回颠簸其实也不好受。
说起来其实也不算远,下到镇上也就是半刻钟的工夫,但天气热,而且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就很少再出过门,一下子走太多路我也遭不住。
从崖道上走下来的时候,海就横在眼前了。
下午的阳光倾泻在海面上,不是那种波光粼粼的柔和的闪烁,而是整片海都被晒成一面巨大的、正在燃烧的镜子。光线不是洒在浪尖上,而是像碎玻璃一样密密麻麻地扎进眼睛里。我眯起眼,把视线移开,落回脚边那些被晒得发亮的白垩岩上。
海风迎面扑来,带着浓烈的咸腥味。那是种黏糊糊的、裹着盐粒和湿热的水汽的风,吹在脸上像是烤炉旁边哄出来的热气。衣服刚才在台地上被烘成电热毯,现在又被海风一吹,贴在皮肤上,又潮又闷。
我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继续往下走。
海庭镇不过是一寻常小镇,和你在一些千禧年影片上看到的欧式小镇并没有什么差别。实际上可能会看到更多的灰白色和天蓝色装饰于屋顶,看起来较有一番地中海风情——或者说,爱琴海?我对这些并不是很感兴趣。对于海庭,比较多的印象还是接近于“长大的地方”这么一种感情。对于成长的地方,并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只是觉得平常。只有偶尔心情好了,抬眼一望,才会觉得这兴许也是个好地方。
灰白的墙面涂层也不是个好选择。像这样的午后时分,光线处于恰到好处的角度时,眼睛根本无从安放。海庭人不喜欢在下午四点前出门,大概就是这个缘故。
渔民有他们自己的时间表。天不亮就出海,到傍晚才归来。我很喜欢趴在房间的窗边看渔民归来的场景——到了傍晚,它们又从海平线的方向回来,几十条渔船从港口的方向散开,拖着一道道细长的尾迹划过灰蓝色的海面,船帆被夕阳烧成暗金色,桅杆的影子拉得很长,一条条靠岸,船头堆着渔网,码头上站满了等着接货的人。
我听说海湾地区的共和国商队汇聚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船只,桅杆密得能从港口一直铺到海平线。那种只在电视上见过的规模,有幸的话必须去看一下,怎么想都会很壮观吧。
由于我生前住的地方比较偏内陆,见过海的次数寥寥无几。去过的几次也只是在岸边的沙滩上走走,因为我不会游泳,稍微深一点的地方是不敢去的。我比较好奇这些渔民出海时是怎么度过一天的。比如现在这个时段,海面的反光和高温都很要命吧,那这种时间他们是在工作还是休息?我是不明白的。
“呼——就是这里了吧。”
这位大驾光临小镇的贵客,据说是一位来自“天之城”凯莱斯蒂娅的西里尔工匠,受国王邀约来到伊鲁米斯,帮忙打造一顶冕冠。她完工后却并未返回凯莱斯蒂娅,而是来到了海庭。我还听说,此人古怪得很——身为一名精灵,却把一头金色长发染成黑色,脸涂暗,一副人类打扮,混在赌场和酒馆里,跟个变态似的到处勾搭年轻的路人小姑娘攀谈,因为在酒馆打牌出老千被举报了不止一回。每晚都喝得烂醉睡在街上,直到第二天才被治安官发现,派人抬回来。那可算得上是声名在外了。
我这个二周目家里蹲了解世界的唯一途径——书,上面记载所记载的精灵的外貌与人类的差别应该是很明显的。首先是标志性的尖耳朵——更修长,没有耳垂。然后是眼睛,安贝尔精灵是绿色,其它两支普遍是蓝色,带着一种介于琉璃和宝石之间的质感,瞳孔颜色极浅,发动魔法的时候还会带着一种怪异的光,和人类的构造不一样。脸部的细节上应该也有些差别,只是我没见过,不好妄下判断。
那么问题来了——这样一个精灵,为什么要混在人类堆里?精灵这种长生种,照理说应该更偏向追求知识和“美”物,对世俗的消遣应当是很无感的。谣言里那个染发涂脸、混赌场酒馆的形象,跟我从书上读来的精灵,实在差得有点远。
不过这也正是我想亲眼看看的原因。
“没人在家吗?”
敲门之后过了半天,没有回应。
“奇怪,应该没错啊。按照从管家那里探来的情报,确实是住在这里。”
精灵小姐下榻的住处是镇子南边一家不起眼的旅店。按照规律,今天早上她应该就已经被治安官抬回来了。现在都是下午了,再怎么宿醉也该醒了。
我又敲了两下门。没有回应。耳朵贴上去听,什么动静也没有。
要不改天再来?
这么想着,我最后不死心地又敲了三下,这次加了点力气。指节叩在木板上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了几下,然后再次被沉默吞没。行吧。属实无奈。
我转过身,正要迈步离开——
身后的门内忽然传来一声闷响。不是脚步声,更像是重物落地的声音。心想该不会是宿醉刚醒吧,这种声音确实像是滚到地上的“砰”的一声。
我收住脚。摆好姿势,心里掂量着待会的开口词。但等了一会儿,并没有人来开门。
“……怎么感觉是被耍了。”
话刚说完,门自己打开了。是的,是它自己弹开的——门板猛地向内一甩,铰链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
没有人站在那里!
然后一股力量攫住了我。
说不清是掐着脖子还是裹着全身,总之整个人被猛地一拽。身体已经飞进去了,意识却仿佛还留在门外,眼前一花,胃里翻了一下,落地时膝盖磕在木地板上,疼得我倒吸一口气。
门在我身后关上了。发出一声沉闷的、带着回响的撞击。
我刚想抬头,视野就被什么东西遮住了。一个柔软的、带着体温的东西,压在了我的脸上。
“……哈?”
“老实招来。”一个声音从头顶压下来,沙哑,带着宿醉未消的低沉,“你是什么人?”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那只脚从我脸上挪开了。视线恢复的瞬间,我看到了一张倒悬的脸——她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眼睛闪着骇人的光芒。然后那只脚又回来了。这一次不是轻轻搭着,而是结结实实地踩了下来。
我的左脸被压在地板上。霉味。木质地板特有的那种、混着旧水渍和灰尘的味道。右脸则贴着某种更柔软的触感——丝袜。她的脚趾在我颧骨上微微发力,力道之大,我几乎感觉脑浆要从太阳穴那里膨出来。
“神啊,这是在搞什么恶作剧嘛……“
“……你在说什么!?”
“没有,我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路过的。不要冲动!我是良民!绝对不是什么可疑人士,淡定!听我解释——”我把声音从地板和她的脚掌之间挤出来,尽量让它听起来冷静且有尊严。
“路过的?”她加重了脚上的力道,我的脸又往地板里陷了一寸,“路过的来敲我房门干什么?还敲那么多下,吵了老子的美梦。你奶奶的懂不懂什么叫礼数!亏你还穿得冠冕堂皇一副富家子弟的打扮,给我老实点!”
她咋舌一声,那声音在头顶响得很清脆。
“我告诉你,老实招来还能放你一条小命。否则——”
脚趾收紧了。我的颧骨发出了一声只有我自己能听见的悲鸣。
情况很不妙。这个只在动画里会出现的微妙姿势——女主角穿着黑丝的脚地踩在男主脸上。啊,美好的幻想。怎么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被踩的感觉是颧骨快裂了,脖子快断了,这种理想和现实的巨大差距是哪里出问题了?!
好重……要死了。
自救,自救,废物,快想想办法——
“我、我……”支支吾吾地,嘴巴已经完全放弃跟大脑沟通,处于自行运转的状态,“我其实是慕名而来的!”
“慕名?”
“对!我听说了您的事迹,对您十分仰慕!今日特、特地前来拜访!”
空气安静了大约两秒。
“欸——”
踩在脸上的那股压迫感骤然消失了。
“仰慕什么的……你早说嘛。”她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明快,方才那低沉沙哑的威胁感烟消云散。床铺发出一声吱呀,她坐了回去。“这种事情你早点说嘛。真是个冒失的孩子。“
(这家伙到底在说神马。)
我把脸上的肌肉挤到一处,将压扁的五官恢复原状。鼻子还有点发麻,左脸火辣辣的。我抬起头。
此刻,她正坐在床沿上,翘着腿。那只刚刚还在蹂躏我面部的脚,现在正悬在半空,脚尖晃晃悠悠地指着我的鼻头。她手撑在身后,歪着头,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我。黑色的长发从肩头垂落,昏暗的光线里看不清她的脸,只能看见一双浅色的眼睛在阴影里闪着光。她的嘴角慢慢勾起一个弧度。
“初次见面。我是爱斯弗里尔·开普勒斯。”
她顿了顿,脚尖在我鼻子前面画了个圈,像是有某种魔力吸引着我的眼球。
“来,说说看——你是怎么仰慕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