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伦·维利·温德尔。”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现在感觉还不太习惯呢。也许再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对这个名字有归属感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
真正让他从纷乱的思绪中猛然沉静下来的,是另外一件事。
那些碎片般的记忆里,有几个画面格外清晰——
一个人在掌心凝聚出一团火焰,橘红色的光映在婴儿安伦的脸上。不是打火机,不是魔术。是火焰凭空出现,悬浮在空气中,像一颗微型的太阳。
窗外有一只巨大的飞鸟掠过,翼展比一辆轿车还长。鸟的尾羽拖出长长的弧线。从下方可以看到它走过的轨迹。
看来这是一个拥有魔法与魔兽的世界。
李秋堂坐在那张大得能睡下四个成年人的床上,两只小脚悬在床边晃来晃去,脸上的表情从困惑变成了若有所思。
他想起上一世那些熬夜追的奇幻小说、通宵打的游戏、反复翻看的漫画。那些故事里总有一个从现代社会穿越到异世界的主角,然后凭借前世的记忆和知识,在这个世界里大杀四方、成就霸业、赢取美人归。
现在他真的站在了这样一个故事的起点上。
可是。
可是他的“前世记忆”里,没有任何能派上用场的东西。
不过,我不想当勇者,我只想娶个可爱的老婆,生个可爱的孩子,然后安稳的死去。
一个魔法世界的贵族少爷。有女仆,有大房子,有神秘的背景设定。这个开局就算放在所有转生故事里,也算得上是顶配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竟然奇迹般地平静了下来。
“少爷!饭做好了哦!”女仆诺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好!”
李秋堂伸长脖子回应着诺拉的话。
李秋堂踮起脚尖,爬上了属于自己的小餐桌。
说是“小餐桌”,也确实是给他量身定做的——但哪怕是三岁的他,也难免觉得眼前这套餐具有点小了。和成年人的餐具相比,大概只有四分之一的大小。
“不过……种类还是不少的。”
桌面上整整齐齐摆着七八个小碟子。有切成星星形状的水果,三明治,一小碗浓汤,还有几块软到可以用舌头碾碎的糕点。每样都只做了两口的量。
“每样都做这么少,是为了不浪费吧。很棒的想法呢。”李秋堂在心里暗暗点头。他上辈子最受不了的就是浪费,以前打暑假工做服务员的时候,看到那种摆一大桌吃不完的宴席,最后全倒进垃圾桶——那种浪费能让他心疼一整天。
他用勺子舀了一口粥送进嘴里。粥是用某种谷物熬的,口感介于大米和小米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他嚼了两下,发现粥里还藏着切得极细的肉末和蔬菜碎,诺拉很用心嘛,不过真的是她做的吗?总觉得不是专业的厨师做不出来呢。
“辛苦了,诺拉。”他用稚嫩的嗓音夸赞了一句。
诺拉站在餐桌旁,双手提起裙摆两侧,微微屈膝,行了一个标准的提裙礼。她的动作优雅而克制。直起身时,她冲他眨了眨眼,笑容里带着一丝调皮:“少爷吃得开心,诺拉就开心。”
李秋堂低下头继续喝粥。
饭后,他从椅子上慢慢滑下来。他扶着墙壁走过长长的走廊,每一步都踩在地毯的花纹上,他在玩一种幼稚的跳格子游戏。
这是男人当浪漫啊。
走廊尽头是一扇半开的门,门后是二楼的阳台。
他推开门的瞬间,风扑面而来。
阳台很宽阔,白色石柱上爬着几株干净的藤蔓,开着淡紫色的小花。地面铺着光滑的石板,阳光把石板晒得有点温热。他走到石栏前,这么高……看不到外面啊——他不得不搬来一个小凳子,踩上去踮起脚尖,两只小手扒着栏柱的顶端,把眼睛露出栏面。
我擦,有点高了,我退后一点点,怕高。
紧接着视野豁然开朗。
天空蓝得不像真的。不是上辈子那种城市里被雾霾稀释过的浅蓝,而是一种饱和度极高的、像刚洗过的绸缎一样的蓝。几朵白云更是雪白。
马车在石板路上慢悠悠地跑着。更远处,有几个人影骑着什么东西在低空掠过——不是马,是鸟?
体型巨大的鸟?应该是什么魔物吧。
那些鸟的翼展少说也有三四米,羽毛在阳光下呈现出深灰色的光泽。有人骑在鸟的背上,身体前倾,像古代的骑手俯身在战马上。它们飞得不算太高,李秋堂甚至能看到其中一只鸟的尾羽在风中微微张开,像一把扇子。
新号的眼神就是好使啊。
“魔物……驯化后的飞行魔物。”他在心里默念,“这个世界的‘空运’。”
他在黑暗中的记忆碎片里见过这种鸟。当时只觉得模糊又遥远,现在亲眼看到,才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确实不在原来那个世界了。原来世界最大的鸟是鸵鸟,而鸵鸟不会飞。
他的目光越过那些飞鸟,落向更远的地方。
城镇。
那是一个典型的异世界商业街——至少在他的印象里,所有奇幻作品都应该长这样。石板路两旁是两三层高的小楼,墙面刷成白色或淡黄色,屋顶是红色的瓦片。招牌从墙面上伸出来,形状各异,有的是一把剑,有的是一瓶药剂,有的是一个面包圈。
集市热闹得很,即使隔了这么远,他也能看到人群在摊位之间流动,一个个小脑袋像个小蚂蚁一样集体走动。
看着一个个人类,可爱特征的兽人,长耳朵的精灵……
“史莱姆饮品……特价。”
李秋堂眨眨眼,又看了一遍。
史莱姆?饮品?就是那种黏糊糊的、圆滚滚的、在游戏里作为最低级怪物的史莱姆?
他想起上辈子看过的轻小说里,确实有“史莱姆可食用”的设定,有的甚至说史莱姆肉是透明的、口感如果冻。没想到这个世界把史莱姆做成了饮料。大概是榨成汁?还是直接把整只史莱姆丢进杯子里?他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决定暂时不想了,莫名觉得恶心……
他的目光继续移动。
木牌上画着一个绿色的、大鼻子、长耳朵的怪物——哥布林。孩子们手里握着木剑,轮流朝木牌“劈砍”,每砍一下嘴里就喊着“嘿!”“哈!”“看招!”。一个看起来年纪稍大的男孩站在旁边,双手叉腰,似乎在当裁判。
“这就是异世界版本的‘打地鼠’吧。”李秋堂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下,“用木剑打哥布林木牌,练剑术基础……这倒是挺符合世界观的。”
然后一眼望去还有,水果摊,武器店,珠宝店,玩具店,面包店,没什么好讲的,太普通了。
最后他的视线移到远处,看到一个偏远,在角落里且稍微安静些的摊位。
那个摊位没有吆喝声,没有小孩围着,客人也多半是成年人。摊位上方挂着一面旗子,上面画着一个轮廓优美的侧脸——尖尖的耳朵,长发,漂亮性感的女性。
李秋堂眯起眼睛。
“精灵……杂志?”
他的脑袋“嗡”了一下。
不,等等。这个世界的“精灵杂志”,应该是指关于精灵这个种族的学术性期刊、或者旅游导览之类的东西吧?就像上辈子也有《国家地理》杂志,里面会介绍各种珍稀物种和文化风俗……
但为什么那个摊位前站着的都是中年大叔……
发现宝藏了啊。
“哦~我知道了……以后长大了有机会一定会买的。”李秋堂内心暗暗打算道。
风吹过来,带着远处的喧闹声、食物的香气、还有一股淡淡的青草味。他站在阳台上,两只小手扒着石栏,下巴搁在手背上,第一次以一种“亲眼所见”而非“记忆碎片”的方式,认认真真地打量着自己即将长大的这个世界。
阳光很好。
风也很好。
街角那个卖精灵杂志的摊位更好,以后多去转转。
他想,他大概会慢慢喜欢上这个地方的。
对了!我们家现在信奉的神明是真理之主——伊斯缇娜。
那我就入乡随俗吧。
李秋堂双手握拳放置胸口,低头默念:“感谢真理之主”。
嗯,不错。
李秋堂默默想着:“以后我就是温德尔家的安伦小少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