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沉痛缅怀我自己·壹

作者:尾巴小姐 更新时间:2026/8/26 20:16:27 字数:2792

从网咖出来时,天已大亮。

虽然我很想抒情性的来一段什么“清晨的阳光洒满街道,青城从旭日初升中醒来”,但很可惜,现在是十月中旬的晚秋,用这种说法未免有点过分矫情。

晕乎乎的太阳在云后面偷了整个上午的懒,光线黏黏糊糊地倾倒在柏油路上,空气里散布着隔夜烧烤的孜然香,洒水车碾过路过,留下沥青被打湿的气味。

我站在网咖门口,眯着眼适应了几秒日光。

盯着屏幕百无聊赖地上了一晚上的网,现在眼睛干得像被砂纸磨过,后脑勺也传来阵阵提醒我小心猝死的钝痛,脊椎抗议着在键盘前面坐的整晚,让我懒腰也伸不直。

佝偻着身子,用猩猩一般的姿态点亮手机。

嗯……还剩下13%的电,通知栏堆了几百条未读消息。

笑了,我也是大红人了。

顺便昨晚怎么忘了充电,烦。

我把手机塞回口袋,慢悠悠地走回自己的温馨小窝。

好吧,其实完全不温馨,就是一老小区的破出租屋。

但至少比现在的互联网和老公司待见我多了。

我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有着没着的事,强迫自己别去多想凌晨那条私信。

昨晚花晶亮了又灭——

那咋了?

它大概只是在换气,石头的正常生理活动嘛,跟人睡觉时翻个身差不多。

对……对吗?

对的对的。

几乎同一时刻,花晶在我胸口猛地硌了下。

嘶……有点小疼。

从网咖出来时不该把它重新戴上的。

疼痛过去,依旧只剩冰凉。

唉。

凉的。

三年了,永远……都是凉的。

走过不知第几个街口的时候,手机又开始震。

我不耐烦地掏出来瞅。

好消息,终于不是骚扰短信。

坏消息,比骚扰短信问题更大——合作品牌方给小爷我发律师函了。

不是哥们,这才几点?你们法务部不睡觉的吗?

哦不对——人家是正经上班时间,没班上的人是我。

唉……

我把手机翻了个面,屏幕朝下息屏。

诸位,你们知道吗?只要把一颗拉了环的手雷塞回裤兜,假装它不存在,它就不会炸了!神奇吧。

然后手机又震了。

然后又震。

又又又震。

好吧实际上假装手雷不存在是真的会被炸死的。

我最终还是把手机掏了出来。

那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品牌方代表,用一则措辞简洁的邮件告知:由于我的“公众形象崩塌”,合作终止,已支付的推广费用全额退还,另根据合同第七十二条还有一笔违约金,具体金额请查收附件,祝您生活愉快。

当初品牌方给的合作费听着唬人,有足足十二万。可扣掉平台抽成、代理公司管理费、“舆情风险保证金”,到手刚好够还花素欠款一个月的利息和接下来两个月的房租——城东老街的房租不贵,也就两千块多一点点,但欠着的花素利息正在滚雪球。

而如果合同被判定违约,按第七十二条,违约金是全额合作费的十二倍。

十二万的十二倍,真出事了,我大概一辈子都还不起。

这合同我当时犹豫了一整晚。

签了和卖身差不多,收益也就那么点

可不签的话,谁来给我付利息和房租呢?

退一万步说,哪怕真有人好心地替我一直付,谁又甘愿一辈子寄人篱下呢?

所以最后我还是签了,当时觉得人总要有点奋斗的盼头。

现在这个盼头转手要赠与我一辈子都还不起的债。

还顺手祝福我生活愉快。

谢谢。生活刚才踹了我一脚,那脚确实踹得挺愉快。

唉,这位合作方的代表肯定不是前公司行政部小姐姐的转世。后者善良得多,不会在你被开除之后追着你讨赔偿金。

接着是某钉的震动提示。

老板把我从公司大群里踢了。

这个我能猜到。但很搞的是,某钉偏偏在通知里显示“您已被管理员移出群聊‘星辰传媒大家庭’”。

大家庭。

我成功破绷,对着这三个字笑出了声。

大家庭里这么多人,唯独没有我。

老王随后私聊发来一串消息,对仗工整,整串连在一起,像一首现代散文诗:

“小林在吗”

“那个文章”

“是真的吗”

“你还好吧”

“别想不开”

“回个消息”

我差点又没绷住,老王你以后退休了可以去写打油诗,第一首作品就是刚刚这个《致林渐》。

要回吗?

怎么回?

回“我很好,谢谢问候,顺便说一句文章里说的都是真的但那个不是我老婆是我自己”——怎么看都像是荒诞话剧里的搞笑台词。

哦豁,我现在倒确实挺搞笑的。

哈哈。

我给他回了个表情包:一只秋田犬趴在窗台上看雨,配文“没事”。

老王没再会话,头像不一会就暗了。

很好。

又少一个朋友。

哦不对,小林我从头到尾都没几个朋友。

九年服役结束,我根本不知道如何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连基本的察言观色和阿谀奉承都不会,还因为从不喝酒婉拒了所有的酒局。

那人设呢?我这么惨,总有几个可怜我的吧?

哈哈,想多了。

“死了妻子的深情男”怎么会吸引来真朋友呢?

这种东西,只会招来假扮成友谊的歉意和自我满足的同情。

这两玩意在人设崩塌之前还能充充门面,但塌房之后,一文不值。

我继续走。路过711的时候买了瓶水,收银台的大姐多看了我一眼。

干嘛……看什么?

你是不是也刷到那篇文章了?

不可能,711收银大姐不看自媒体。

但万一刷到了呢?那她认出我这个塌房鳏夫的概率能有多高?之前看过短视频,说人脑能记住五千多张脸,而我这张脸现在顶着十多万粉丝。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低着头加快脚步出了711。

终于走到了城东永安街的小区。

我的出租屋小窝在四楼,老破小,没电梯(当然如果有电梯那这房子我也租不起了)。

爬楼梯时,膝盖的刺痛还在提醒我:你熬夜了、你被开除了、你负债了,哦还有你手机还在震。

走到二楼。品牌方发来第二封邮件,语气比上一封更礼貌,也更冰冷。

爬到三楼。前同事的小群里有人发了篇心理学文章:《论情感诈骗中施害者的自恋型人格》。配文:“说的不就是某人吗?”

有人@我。我TM还没退群呢!他们大概是忘了,但我猜更可能是故意的。

毕竟痛打落水狗,谁不喜欢呢?

根本没人在意它落在水里的时候,挥舞四肢大吼大叫的样子是不是在呼救。

终于把这副烂身子拽到了四楼。

我掏出钥匙,正准备插进锁孔。

嗯?

铁门上贴着张新条子:房租催收。

哦对。

昨天下午刚贴的,那时候我还在工位上表演“怀念亡妻”,后面给忘了。

毕竟当时我觉得,“马上就快发工资了”嘛,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工资呢?

撕掉条子。

开门。

满墙遗照映入我的眼帘。

好吧,用“遗照”不太准确。

毕竟遗照通常是指死人的黑白照片。

而照片上的人没死,只是退役了,而且照片有不少还是精修过的彩色。

所以应该叫“退役纪念照”。

不过,“退役纪念照”贴满一整面墙,这个画面放哪个语境里,都多少沾点诡异。

请允许我再为自己辩解一下。(为什么我要说再?)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刚搬进这间出租屋的时候,我想把办公室那张照片也挂一张在家里。但墙上只挂一张照片的话,除了灵堂这种可能,只剩下警方在标注凶案现场。

于是为了不晦气,我又挂了一张。

既然都又挂一张了,那不如再——

就这样,回过神来的时候,我有了一堵照片墙。

拢共四排,每排六张,总计二十四张。从十二岁到二十一岁,每一张里的她都停留在青春最完美的时刻。证件照、大头照、半身照、站在天台上被风吹乱头发的抓拍、穿着花装对着镜头比剪刀手的傻瓜瞬间。

花冠的内网相册可以导出,退役后数据保留三年。

我站在玄关,忘记了换鞋。

二十四个不同角度的自己回望着我。

银灰色长发、右眼星芒、嘴角轻柔地弯。最后那个表情是花冠训练出来的。花使面对镜头必须微笑,为了让普通人觉得“被保护了”。

这些照片,以及更多我没有打印贴上去的照片,几天后全都会被系统自动删除。

我一直都没做备份。

因为备份了也没有意义。

已经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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