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约翰

作者:投资铀条 更新时间:2026/9/28 8:26:09 字数:2173

9

如果可以重新开始,你会选择怎样的生活……

蕾贝卡曾经问过我这个问题,彼时年少,我权当这是少女天真而不切实际的幻想,一笑置之。可现在看来,当初漫不经心的回答如今都化作锐利的箭锋回射心头。

好吧,说实话我那时只当她是青春期到了满脑子颜色肥料,压根没往心里去。岁月是一把回旋镖,说出去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砸到自己后脑勺。

人生能有几回搏,少搏一搏是一搏,身为领主长子,我本可继续享受锦衣玉食的日子,何苦自寻烦恼。奈何命运弄人,如今已踏出家门,没有再走回去的道理,往事不堪回首,或许现在的我真应该好好思索下这个问题。

毕竟不是谁都能有从零开始的机会,难得这般彻底重来的机缘,我真正想做的究竟是什么……

吨吨吨吨!啪!

大号的啤酒杯被我一饮而尽,周围人头攒动,将我和另一名五大三粗的壮汉围在一起。双方面前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酒桶,看样子已经几乎见了底。

“五!四!三!二!一!”

咚!

壮汉很配合的应声而倒,一个前倾整个人都栽进酒桶里。我像胜利者一样举起双手振臂高呼,仰脖抬头,硬是把涌到嗓子眼儿的酒嗝了憋回去。

“还!有!谁!”

酒馆里的众人纷纷拍手叫好,当然也有骂骂咧咧愁容满面的,这个新来的胡子拉碴愣头青不知是什么来头,不到半个月,几乎把所有人都喝到桌子底下,害他们输了不少钱。

叮!叮!叮!

老约翰在柜台后面敲了敲酒瓶,示意今晚的狂欢到此结束。再这么闹下去治安官就要来了,到时候酒钱分文挣不着不说,这帮人压在我身上的赌资也得一并上缴。

“行啦!输的拿钱!赢的免单!赶紧滚出去一帮醉鬼!”

狂欢的人群无不发出扫兴的嘘声,所有人都喜欢老约翰,因为他卖的酒又便宜又烈,他的酒馆是整个小镇上最热闹的。

不到半响,雀喧鸠聚的酒馆冷清了下来,只剩下几个喝懵了的醉鬼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我费了好大劲才将罗伯特从酒桶里拎出来,这哥们一身肥膘真不是白长的。

“不、不服……明天继续!”

罗伯特晃晃悠悠地竖起根食指,连我人在哪都找不着,冲着门口的柱子比比划划。

我站在他屁股后面无奈摇摇头,接着猛地一脚将他踹了出去。

"先找着你家茅坑再说吧!"

老约翰轻乐了一声,丛吧台后面起身。独臂独腿本来就行动不便,再加上瞎了只眼睛,他待在这家酒馆里的作用和吉祥物差不多。

“今天赚了多少啊?”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过身去关上酒馆大门。接下来就是一天到晚最烦的时候,擦桌子擦地打扫卫生,收拾完了估计得半夜。

"赚得够你付三个月房钱,要是你少喝点的话。"

老约翰的独臂在吧台上抹出一道湿痕,用那只浑浊的独眼盯着我,他突然开口说话,声音像砂纸磨过木头。

我咧嘴一笑,拎起拖把捅了捅地上瘫着的醉汉。酒馆的木地板浸透了麦酒和汗臭,每走一步都黏糊糊的。

老实说,我似乎把一切想得太简单了。

离开蜗居十八年的老窝,我并没有走得太远。维尔特斯家族的领地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好多,在花光兜里那仨瓜俩枣之前,哪怕日夜兼程,也只是在我爸眼皮子底下晃悠。而且,这死老头似乎还并不打算放过我……

“哎!你听说了吗!大公他大儿子反了!”

“可不是咋地!不满意他爹再婚!大闹婚礼现场不说,还把来捧场的摁在地上揍了一顿!”

“俩巴掌好悬没给霍普金斯家那闺女扇出个好歹来!”

“裤裆里掏出土质手雷炸他爸!”

“人都炸焦了!”

我站在村口看着自己的通缉画像,有一茬没一茬听几个大妈嚼舌根子,也不知道是哪个碎嘴子传的,几天下来版本更新迭代的比说书唱戏还离谱。

首先那是个晚会,不是婚礼现场,其次打人的那个是我老弟不是我,我要是敢抽蕾贝卡大嘴巴子,她能把我脑袋拧下来……

“哎你个小年轻巴巴巴巴真能传瞎话!”

“就是!我们这都是一手消息!大公他自个儿说的!”

“边儿呆着去吧你,瞅你熊样也不刮个胡子……”

赶着上早市买菜的大妈手里拿着大葱连怼带赶将我撵到一边去,接着和自己的好姐妹儿胡诌八咧。自始至终她都没发现,口中那个裤裆藏雷、破坏自家老子后半生幸福美满生活、大耳贴子狂扇青梅竹马的维尔特斯家族大公子就站在自己旁边。

这倒不怪她,毕竟现在维尔特斯当家的赤龙领主还是我爸,我和汉纳几乎没怎么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过,能一打眼就认出来我的只有那些经常来往的友邦贵族。而且就自己现在这幅的模样来看,哪怕是蕾贝卡出现在我面前,瞅半天也不敢把话说死了。

胡子拉碴,顶着一脑袋鸡窝,身上破破烂烂,从头到脚没个干净地方,鞋还丢了一只。从家里出来时,我身上的行头除了一身紧到勒胯骨的礼服之外,就只有布连送我的那把剑了。

大城小镇没有通行证寸步难行,我成天像个偷渡贼一样东躲西藏,今天钻运粮草的马车里,明天躲进商贩的酒桶里。就这样蓬头垢面跑了半个月,算是来到现在这个镇子。

家里是真的一点没给我留情面,我跑的速度还没通缉令快,基本上每次都是我前脚迈进村里大门,后脑勺上挂着我的风度翩翩的画像。头几回我还有些心惊胆战,总不能没走出多远,就让人认出来逮回去吧?

后来发现是我想多了,这年头流浪汉睡觉都能有个遮风挡雨的窝棚,而我,只能钻酒桶。

所以当我来到老约翰的酒馆里,掏出身上仅剩的三文半子想买点东西吃时,几乎吓坏了在场所有人。喝醉的没喝醉的、烧饭的传菜的,如今在维尔特斯家族的领地上还能看见这么纯粹的叫饭花子实在是稀罕事,我这种职业早在二十年前全面脱贫时就该被消灭了。

“行啦,剩下的我收拾吧,你这腿脚不利索的。”

将最后一个醉鬼从后门扔出去,我摆好桌子椅子,简单擦拭了下地面。老约翰从来不会留我一个人值夜,哪怕是我自己干活,他在后面坐着。

“你要办的事,已经妥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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