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牧之还没进门,先闻到了那味儿。茉莉花。浓的,烈的,从夜宫的大门里涌出来,裹着血腥气,一股一股地往外冲。薛牧之的脚步在门槛外顿了半拍。他站在门口,看着堂里那个拎着人质、白袍染血的身影,后颈的汗毛一根根全竖了起来。
这个人,他认识。烧成灰都认识。这尼玛不是那位人形自走茉莉花香包、永远都不会发臭、武艺高强到能把他压着办一百次都没人能来救他的,精灵大陆圣女,圣树的奉侍者,精灵女王的继承人,平息九头蛇之怒的勇者,精灵永远的纯洁者,生命之父的协同者,生命之神的眷顾者,伟大的圣树之女——玛露希尔·爱丽丝吗!
薛牧之脑子里“嗡”的一声。这主怎么找来了?卡伦下午留的那道谜语,莫不是应的这个?
“白花入夜,故人来”…..故人!他当时还琢磨是哪个故人,合着是这个故人!可为什么啊?为什么这个满脑子只有自己的非二次元重女、病娇,会把那个铜臭味快熏死人的大贵族雨汐当成竞争对手?这都哪儿跟哪儿?
一秒钟里,薛牧之把自己这二十多年的命数从头到尾盘了一遍,越想越觉得眼前发黑。
“停下!快停下!都给我散开!”他一声大喝。
外围抄着扫帚、擀面杖的夜宫店员们听见城主发话,乖乖往后退。可那几个杀红了眼的朔帝国私兵,哪还听得进旁人说话?眼看两拨人又要拼个你死我活,薛牧之也顾不得许多,劈手夺过黄终瞿腰间的火枪,扫了一眼装药,抬手,对着夜宫的天花板就是一枪。
“砰!”
枪声在堂里炸开。灯影摇晃,灰尘簌簌。满场的人都愣了,齐刷刷扭过头来。黄终瞿回过神,慌忙接住薛牧之随手扔回来的火枪,张嘴刚要喷上几句,看见城主剑已出鞘,只得把话咽回肚子里,撇了撇嘴,跟了上去。孙留茫的手按在刀柄上,脸绷着,也跟了进去。
薛牧之的步伐又稳又快。堵得水泄不通的平民们见城主提着剑过来,唰地左右分开,让出一条道来,比官差清街还利索。可围到前头的私兵们不敢退,也不能退。姐还在那疯子手里攥着,个私兵干脆背过身去,装看不见,硬挺着不让路。
薛牧之朝身后使了个眼色。孙留茫和黄终瞿叹了口气,极不情愿地动了手。黄终瞿打仗讲究个巧劲,一脚踹在私兵腿弯,人就跪了,枪杆往肩上一搭,乖乖缴械。
孙留茫不一样,这位混迹沙场多年的主儿,出手就是杀招。一记扫堂腿放倒一个,右膝压背,左手扣臂,右手猛地一旋。“咔嚓”一声。那私兵杀猪似的嚎起来,胳膊软塌塌垂下去,刀也落了地。
“薛总兵!你这是何故?!”私兵头子急了,嗓门都劈了,“难道您和那刺客是一伙的?!”
“我若与那刺客是一伙的,就凭你们这漏洞百出的侦察安保,你们能活到现在?”薛牧之语气轻蔑,步子没停。
“那您为何拦着小的们救大小姐?!还为一个刺客,对我们刀剑相向!”私兵头子一副脑仁直肠贯通的莽样,嗓门又拔高了三度。
“你们是没长眼睛么?”薛牧之抬手指了指,“是你们的刀离那刺客近,还是你们大小姐的脑袋离掉地上近?”
私兵头子张了张嘴,气势矮了半截。
“我不想与你们废话。”薛牧之的声音冷下来,一字一顿,“若不想你们主子死在这里,就把刀放下,让开。”
“这……总兵大人,不是小的们不肯让。”私兵头子眼珠一转,声音压低了半度,“只是大小姐若有个闪失,小的们可都是要掉脑袋的啊……”
薛牧之看了他一眼。这台阶递的,火候正好。他顺坡下驴,把脸色端得极严肃:“我再说一遍。无论何人,无论何种手段,若救不下这位大小姐,你们横竖都是死。你们这么抱薪救火,只会让你们的脑袋离脖子更近一步。”
他往前逼近一步,盯着私兵头子的眼睛:“你们到底是要大小姐的脑袋,还是要大小姐的脑袋飞了之后,再去砍那个你们几十个人加一块儿都未必打得过的刺客的脑袋?听好了,只有雨汐小姐的脑袋还挂在脖子上,你们的脑袋才保得住。大小姐死了,你们就是渎职!纵使最后砍了刺客的头,留给你们的,还是死路一条。”
“那……那总兵大人,您准备怎么办?”私兵头子颤着声问。
“她要的是自己的命。”薛牧之道,“你们越逼,刀刃越快。刺客的脑袋对你们来说连赏钱都不算,不过是失职的补救。雨汐小姐的脑袋,才是你们活命的关键。”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上一丝戏谑:“在场的所有人里,雨汐小姐最险,其次就是你们。很不幸,诸位的性命是绑在一处的。横竖都是死,不如让我一试。成了,你们不过受点罚。”
“您说得对!您说得对!”私兵头子就坡下驴,一挥手,“都让开!请总兵大人搭救!”
私兵们收了刀,退到两侧。路,让开了。这些混迹江湖的私兵,的确有点脑子。可这点小聪明,落在天天泡在家族斗争里的雨汐眼里,实在不够看。她一眼就瞧穿了这出双簧。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演给满堂的人看。可瞧穿了也没用。刀刃抵在脖子上,她连口大气都不敢出。
薛牧之一脸阴沉,一步步走到那白影面前。
近了,他才看清。面纱上沾着血,白袍上溅着血,那双眼睛,从面纱后头直勾勾地望出来,望着他。那目光烫得吓人。握刀的手,在他走近的那一刻,开始不受控制地颤。那颤,说不出是激动,是委屈,还是别的什么,复杂又纯粹。
“你,为什么要来这。”薛牧之强压着胸口的惊涛,声音压得极低,“目的是什么。”
“阿文!你来了阿文!阿血好想你,想得每晚每晚都睡不着……,那个,当然是为了,为了你啊!!”那白影的声音陡然拔起来,又急又抖,“我还能为了什么呢!我只是来清除一些妨碍你的害虫罢了!如果让这种害虫得逞了……”
满堂皆惊。几百道目光,唰地全钉在薛牧之身上。
“第一。”薛牧之抬起手,打断她,“雨汐大小姐,不是害虫。第二……”
“在塞拉茨,只有你才是救世主!只有它才能配得上你的才华!她是怎么敢去贪图这里……”那白影根本不听,一声尖叫盖过来,手里的刀随着情绪起伏,晃个不停。
刀一晃,雨汐的脖子就遭殃。一道血线,缓缓渗出来。雨汐先是觉得脖子上一股暖流,顺着锁骨往下淌。直到听见满堂的惊叫,她才后知后觉地抬手去摸。摸了一手的血。真正的死亡,头一回离她这么近。她猛抽一口凉气,从丹田往上,爆出一声惨叫。那叫声之凄厉,比辽东年猪挨刀时还要响亮三分,硬生生压过了满场的大呼小叫。
完了。彻底完了。这声猪叫……啊不,这声惨叫,太有辨识度了。作为锦瓷镇每年年终聚餐的指定年猪屠宰手,原本晕死过去的罗雅臣,竟被这熟悉的频率唤醒了。他眼皮子抖了抖,睁开来,正对上一道白影。脑子还糊涂着,嘴巴先动了,一个朔人才有的名字,脱口而出:
“燕赵血……”
这声音不大。可这会儿满堂落针可闻,一个字都没跑掉,全送进了那白影的耳朵里。她下意识回头。薛牧之连罗雅臣的口型都不用看,就知道他喊了什么。完了,彻底完了。这个名字,叫那位大贵族听去了,是要命的。
“燕赵血……燕赵血……她叫燕赵血啊!!”雨汐用尽吃奶的力气,把那名字喊了出来。
再一次的,满堂陷入长久的迷惘。
燕赵血?这名字,好熟悉啊。这不是……这不是那位把镇长当信仰对象供着的精灵圣女吗?!
锦瓷镇的夜宫,平日里最不缺的就是闲话。酒过三巡,食客们吹牛打屁,总爱把这位传奇人物与镇长之间的种种道听途说搬出来下酒。
什么薛总兵万军之中七进七出,单骑救圣女而归;什么薛总兵勇斗九头蛇,为救圣女命悬一线;什么薛总兵为了精灵圣女,与精灵凤凰野战军团元帅生死决斗。当然,最劲爆的还得数那个版本:圣女其实是薛总兵的前妻,薛总兵不乐意认这门亲,跑了;圣女不甘心,一路追婚追到锦瓷镇来。
这些故事,传得有鼻子有眼,可惜从来没有一个版本的结尾能落到实处。唯一的一回床戏,事后还被证明是纯属杜撰。编故事的那位爷喝高了,第二天自己都忘了怎么编的。
列位,容我在此处插一句,向各位证实一个事实:在这个年代,精灵处女存在的概率,比身高一米六的短身人还要稀罕。可这位主,一个全天候处于狂热发情期的女精灵,竟为了薛牧之,忍着一次房都没行过。这,恐怕是这世上最科幻的一桩事了。是故,锦瓷镇的民众虽然相信薛总兵真有“精灵圣女”这么一号追求者,却万万不肯相信那真是个圣女。不过这丝毫不妨碍他们在酒足饭饱之际,露出一副“牧之听了伤心、圣女想了落泪”的幸灾乐祸嘴脸。
听罢这番渊源,满堂人的神色,从紧张恐惧,齐刷刷转成了意味深长的憋笑。
那几个原本见血就想冲上去拼命的私兵,这会儿全懵了。他们拎着刀,东张西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满堂人的表情都透着古怪,偏生没一个人给他们解释。他们那反应慢的毛病,反而救了他们。
“薛总兵……”私兵头子凑上来,声音里带着三分惊讶、三分不解、三分恐惧,外加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猜测,“那女刺客,您……真认识?莫不是……您的前……”
“不不不不不!”薛牧之跟被踩了尾巴似的,一连串否认,那嫌弃的劲儿,比穿了凉鞋被癞蛤蟆爬上脚背的倒霉蛋还要过之而无不及,“我不认识那女疯子!我什么都不知道!”
见薛牧之矢口否认,私兵们又把目光转向他身后那两位内阁。孙留茫和黄终瞿憋笑憋得浑身发抖,肩膀一耸一耸,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再看外围那群看热闹的平民,一张张脸,咬牙的咬牙,捂嘴的捂嘴,那唯恐天下不乱又忍俊不禁的劲儿,都快从眼睛里溢出来了。
私兵头子就是头猪,这会儿也咂摸出味儿来了。为爱杀人!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薛总兵抢着来料理,原来啊!原来!
“薛总兵!总兵大人!”私兵头子“啪”地跪下了,一把鼻涕一把泪,脑袋磕得咚咚响,“小的们知道,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可为了我们小姐,为了锦瓷镇的各位,还请您为了大义!”
“是啊,是啊……镇长,镇长一定……一定要明断啊!”孙留茫憋着笑,一本正经地附和,说着说着,到底没绷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满堂的笑声彻底炸开了。原本还维持着的诡异平衡,被这道惊雷劈了个粉碎。
满屋子人笑得前仰后合,捶桌子的捶桌子,抹眼泪的抹眼泪。全世界最孤独的,就只剩站在燕赵血跟前的那位薛总兵了。
快乐都是你们的。悲伤只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