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食堂。
林栖迟说到做到,端来两份大排,咚地放在我面前。我还没来得及说「我自己有饭卡」,她的筷子已经动了,夹起自己碗里的大排,咔嚓一分为二,把大的那半盖到我饭上。
动作没有一丝停顿,熟练得像这个动作她已经做过一万次。
说实话,可能真做过一万次。
「吃啊。」她在我对面坐下,笑得一点不拿自己当外人。
我盯着那半块大排,三块五。我脑子里的算盘不受控制地开始拨,刚要开口算人情债,她像看穿了我似的,抢先一步把一个东西拍在桌上。
是个巴掌大的小本子,封面是那种文具店两块钱一个的软皮本,边角卷得像咸菜,用一根皮筋箍着,皮筋都老化得发黏了。
「什么东西?」
「蹭饭记录。」
我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她解开皮筋,翻开本子,啪地拍在我面前。里面是一页一页手写的表格,字迹从幼稚到稍微没那么幼稚,看得出横跨了很多年。每一行都写着日期、菜单,有的后面还打了星号。
第一页,第一行,日期是六岁那年的九月三号。
菜单只有三个字:红烧肉。
我数了一下总页数,三百二十七顿。
顿顿有日期,顿顿有菜单。
「……林栖迟。」我扶着额头,「你把这个脑子,哪怕分给学习十分之一,你现在应该在跟顾清晏抢会长当。」
「学习哪有这个重要。」她把本子往自己那边转了转,手指落在第一行,笑容忽然收了一点,「这是第一顿。你想听吗?」
我本来想说不想。
但是她指尖压着那三个字的样子,让我那句「不想」在舌头底下滚了一圈,没出来。
「……你讲限你五分钟。」
她讲的故事,后来是这样的——
六岁那年,我家隔壁搬来了新邻居。
那时候我爸妈做建材生意,忙得脚不沾地,家里永远只有我一个人。电饭煲在厨房,冰箱嗡嗡响,我踮着脚够灶台,煮出来的面永远是糊的。我以为所有小朋友的晚饭都是一个人吃的,直到我爬上了两家中间的那堵墙。
墙头上,我先看见的是一口锅。
黑铁锅,铲刀碰着锅沿,叮叮当当,香味顺着热气往天上爬。然后我看见锅下面站着个阿姨,再然后,我看见灶台边上蹲着个小孩。
短头发,瘦,端着个比脸还大的碗,碗里是白米饭,上面盖着一层红彤彤、油亮亮、还在晃的肉。
她也看见我了。
我们俩,一个在墙上,一个在灶台边,对视了大概有十秒钟。
我这辈子没那么馋过。
阿姨顺着她的目光抬头看见我,笑了,隔着墙头冲我招手:「小丫头,吃饭了没?」
我妈教过我,不能随便吃别人家的东西,我本来想摇头的。
可是我的肚子先替我回答了,它叫了一声,响得整条巷子都听得见。
短发小孩当场笑出了声,饭粒从鼻子里喷出来一颗。
我就是那样被一勺红烧肉钓进那个院子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短头发的小孩叫苏念。
她护食护得可凶了,我捧着碗刚坐下,她就把装肉的盘子往自己那边拖了半尺,瞪着我宣布:「这是我的家,我的肉。」
我说:「哦。」
然后阿姨一筷子又给她碗里夹了两块:「念念,不许小气,妹妹是客人。」
苏念的脸鼓成一个包子,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非常不情愿地把盘子往回推了两寸——只推了两寸——咬着牙说:「那、那给你吃一块。就一块!」
我吃了一块。
然后她爸从外头回来,手里拎着俩馒头,看见我,二话没说又去厨房拿了副碗筷,塞我手里:「拿着拿着,正在长身体的丫头,吃不穷。」
那天晚上我添了三碗饭。
回家以后我妈问我去哪了,我说隔壁。第二天我又去了,第三天也去了,后来我连自己家的饭桌放在哪儿都快忘了。
苏念家很小,灯是黄的,冬天窗户还漏风。可是他们家永远有人说话,锅永远在响,吃饭的时候三个人抢一块肉,抢得鸡飞狗跳。
我家很大,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冰箱的嗡嗡声。
所以每天放了学,我书包都不往家放,直接往她家冲。她写作业,我蹲在旁边啃她妈塞给我的苹果;她被大白鹅追,我陪她一起跑,一起哭,回头还笑她跑得没我快;她偷穿她妈高跟鞋崴了脚,是我把她背回家的——对,是我背的,她一直说是邻居大叔背的,她撒谎。
六年,我的晚饭桌上,一直多摆着一副碗筷。
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六年。
故事讲到这儿,食堂的喧闹声好像忽然远了一层。
我低头扒饭,没说话。
「然后呢?」我听见自己问。
「然后是这个。」林栖迟把手伸进校服袖子里,往外撸了撸。
她手腕上,戴着一只护腕。
藏青色,洗得发灰,边缘起了一圈毛球,松紧带早就松了,看着随时要散架。可它端端正正地套在她手腕上,像长在那儿的。
我认得它。
四年级,她第一次打正式比赛,少年组联赛。赛前一周训练,她手腕摔肿了,肿得像根萝卜,瞒着所有人,拿绷带一缠继续上。
她以为没人知道。
我知道。
我看了她整整一个礼拜——拿筷子换手,拧毛巾用牙咬,上课记笔记写两个字甩一下手。比赛那天,我堵在球员通道口,把这只护腕塞进她手里。
我攒了两个月的早点钱,没舍得买带包装的,就挑了货架最下面、打折、九块九的那只。
「戴上。」我记得我当时是这么说的,「输了也不许哭,听见没。」
「结果我们真输了。」林栖迟笑着接上,指尖摩挲着护腕上的毛球,「决赛,输了两分,我没哭。下场以后,在更衣室门口,是谁抱着我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骂『你手腕都肿成萝卜了还投什么三分』来着?」
「……不记得了。」
「我记得。」她笑得眼睛弯起来,「你哭得比我还凶,鼻涕眼泪全抹我球衣上了。」
我决定闭嘴,把脸埋进饭碗里。
「不过那天——」她的声音轻下来,「裁判给败方也发了纪念品,一块巧克力。我没舍得吃,塞你口袋里了。你一边哭一边吃,吃完说,『下次我们赢回来,赢两块』。」
这话我有印象。
后来我们真的赢回来了。第二年,她戴着那只九块九的护腕拿了MVP,领奖的时候她不看镜头,举着奖牌冲到场边,二话不说挂我脖子上。
奖牌凉冰冰的,被她的手心焐得发烫。
「这是你的。」她当时说,「没有护腕就没有这个。」
「胡说八道。」我在记忆里反驳,声音没什么底气。
食堂里人快走完了,林栖迟把那本卷边的《蹭饭记录》合上,手指在封面上轻轻敲了两下,推到我面前。
「三百二十七顿,一顿没忘。」
她顿了顿。
「等你哪天愿意再给我摆一副碗筷,」她说,「账就接着记。」
我没接话,也没抬头,怕一抬头脸上的表情就全交代了。我伸手翻那个本子,想翻回第一页去看那行红烧肉,手指却翻到了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是空白的。
只有第一行,写着今天的日期。
菜单那栏空着,什么都没写,日期旁边画着一只金色的小鸟,翅膀张着,朝空白的下一行飞。
我盯着那只鸟看了很久。
她书包最深处,那个旧钱包夹层里的纸条,我一个字都没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