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操场看台。
我本来想趁放学铃响就溜的,结果书包带子刚抓上,后领被人一把拎住。
这个手法我熟。
我回头,林栖迟正拎着我,笑得眼睛弯弯像拎了只不听话的猫。
「溜什么?」她说,「我故事还没讲完。」
「明天再讲行不行?」我企图卖惨,「我要回去——复习。」
「你书包拉链都没拉,里面露出一本杂志。」
……行吧。
她把我拎到操场看台最高一层,自己先坐下来,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傍晚的操场被夕阳晒成暖金色,篮球部的人在下面喊球,风里全是橡胶和青草味。
我坐下,膝盖缩到胸口。
「讲到哪儿了?」她翻开那本卷边的小本子。
「护腕。」我闷闷地说。
「哦对。」她指尖在那行空白的日期上点了点,「然后就是最后一顿饭。」
我没出声。
她讲的后半段,是这样的——
初二那年,我十三,她十四。
那天我练完球回家,天都擦黑了。走到巷口,我就觉得不对劲——隔壁苏家的门开着。
不是平时那种饭点敞着门的开法,是大敞着,里面黑洞洞的,没有灯,也没有锅铲响。门口堆了几张旧报纸,被风吹得哗啦啦。
我书包都没放,冲过去。
屋里空了。
家具搬走了,墙上挂照片的地方露出一圈更白的漆印。厨房的灶台上,锅碗瓢盆都没了,只剩一个空碗。
我站在堂屋中间喊了一声「苏念?」
没人应。
我又喊了一声「叔叔?阿姨?」
还是没人应。
最后是隔壁邻居探出头,叹了口气:「念念家啊,早上搬的。她爸工地上出了点事,急着搬走。」
后面那句话我没听完。
我转身往家跑,跑回自己房间,从枕头底下掏出那只旧钱包,最里面的夹层里有一张纸。
不是照片,照片我另有地方放。
那张纸,是苏念小学时候写的。
我攥着纸条,掉头就往外跑。
我不知道她们搬到哪了,但搬家总得坐车。我们那条巷子出去,最近的公交站在两条街外。我一路跑,球鞋啪啪啪地拍在水泥地上,书包在背上砸得我后背生疼。
第一条街,我追上了一辆搬家的三轮车——不是,车上都是柜子。
第二条街,我看见了公交站。
那路公交正关上门,缓缓起步。
车窗里,我看见了苏念。
短头发,背着那个洗得发白的书包,抱着她妈的胳膊,脸朝着窗户,眼神是空的。
我扯着嗓子喊她名字,喊到嗓子都劈了。
她在窗户里,我在站台上,中间隔了七八米,还隔着一扇关着的玻璃。
我以为她没听见。
所以我没追丢,她也没听见——就这样呗,这是她当时以为的版本。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心里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闷得发慌。
我得替她把后半句补上。
因为那天,其实我听见了。
公交车从第一条街慢慢滑出来的时候,我就看见站台上那个小人影了。篮球服,马尾辫,球鞋的鞋带还散着一根。她一边跑一边喊,声音被发动机压着,可我还是听见了。
我在窗户里,她在站台上,中间隔着七八米和一扇关着的玻璃。
我想开窗,可是我妈按着我的头,不让我乱动。口袋里那张病危通知单硌着我的腿,提醒我:你爸在ICU,你妈要去陪床,你现在不能哭。
我就看着她,在公交开走的那十几秒里,被她越拉越远。
我故意没有回头。
不是没听见,是我不敢让她看见我那张脸。哭过的眼睛是肿的,那个样子,太难看了。
难看的事,不想让她看见。
车拐了弯,她不见了。
我把头埋在膝盖里,一直没抬起来。我妈以为我睡着了,替我拢了拢衣服。
那张我小学时候塞给她的纸条,那时候她攥在手里,攥得指节发白。
「后来呢?」我听见操场上传来自己的声音,哑得不像我自己的。
「后来我找了你三年。」林栖迟说。
她没煽情,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平平的,像在说「后来我放学去买了瓶水」。可就是这种平平的语气,让我心里那股闷劲儿更重了。
「小学同学问遍了,没人知道你搬去了哪。你爸的工地在外地,没人说得清。初中我换了一所学校,打比赛的时候就翻人家花名册,翻了三年,一本都没有你的名字。」
她停了一下,伸手在书包最深处掏了掏。
「直到上周,新生名单贴出来,我在高二(3)班那一栏,看见『苏念』两个字。我以为是重名,跑去学生科问,问完回来,在球场上坐了一下午。」
她从书包里翻出那只旧钱包,抽出那张折了很多次的纸条。
纸条小得可怜,比半张照片还小,边角磨得发白,折痕深得快断了——因为这三年里,她每天都要打开看一眼,再折回去。
她把纸条轻轻摊在我膝盖上。
我低头看。
歪歪扭扭的铅笔字,写在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小条上,纸已经黄了:
「林栖迟专属碗筷使用许可证(永久有效)」
下面画着两个歪歪扭扭的碗和一双筷子,旁边用红笔按了个手印——是我小时候偷拿我妈口红按的,红红歪歪的,像个不好看的章。
「你写的。」林栖迟说,手指按在「永久有效」四个字上,「六岁那年,你说我天天蹭饭得办个证,你给我办的。」
我盯着那四个字,喉咙里堵着什么东西,吐不出来。
永久有效。
我六岁那年随随便便写的四个字,她认了三年,找了三年,攥了三年。
「永久有效的东西,」她把纸条推到我手心里,指尖有点凉,「不能单方面作废。你那天走了,没跟我说一声,这个证也没吊销。」
我没说话。
她盯着我,眼睛亮得像第一天见我时那盏灯。
「这次,」她说,「我不会再追丢。」
操场上有人在吹哨,球砸在篮板上哐哐响,远处教学楼的灯一盏盏亮起来。我低着头,看着手心里那张软得快碎掉的纸条,忽然不知道该把脸往哪儿搁。
我想拒绝,我习惯拒绝。我说过我不接受好意,因为每一份好意背后都标着价码,我得还。
可这张纸条不是好意。
这是我六岁那年,自己盖章按手印,开出去的一张永久许可证。
「……明天开始,你的午饭我包了。」林栖迟忽然说,语气轻松得像在说「明天天气不错」。
我猛地抬头:「哈?」
「你不是说证永久有效吗。」她拍了拍书包,一副「规矩是你定的你得认」的表情,「证没吊销我们天天一起吃,你那份我顺带做了。」
……等一下,这个证是「她来我家蹭饭」的许可证,什么时候变成「她天天追着给我塞饭」的通行证了?!这逻辑是怎么转的?!
我刚要开口反驳——
「哦?便当?」
一个冷淡的、像是从冰箱里刚拿出来的声音,从看台底下传了上来。
我和林栖迟同时低头。
看台最下层的阴影里,站着一个女生。校服裙子熨得没有一丝褶皱,耳垂上一颗红玛瑙耳坠,在夕阳里晃了一下,亮得刺眼。
正抬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
「什么便当?」她又问了一遍,唇角带着一点凉飕飕的笑意,「让我也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