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曾经是最感激白的人,感激到甚至愿意为他去死。
七岁那年春天,柳口井台。林默从磨坊门槛外扫出七八粒掉落的麦子,被磨坊帮工的儿子王二狗死死按在长满青苔的石板上,脸颊蹭出深深的血痕。王二狗比他高出一个头,拳头像铁块一样砸在林默背上。
“掉出来的也是磨坊的!你个小偷!”
白神仙就是那时出现的。他轻飘飘地托住了王二狗的手腕,那力道极巧,像大人把一个搞错的玩具放回原位。王二狗既落不下去,也抬不起来,直接跪进了青苔里。
白蹲下身,把沾着泥的麦粒一颗颗捻起,在掌心聚成一捧,轻轻吹去尘土,塞进林默嘴里。
“吃下去,别浪费。”
那麦粒带着泥土的腥味、青苔的涩味,甚至还有一点点石板上残留的血腥味。咽下去的时候,林默喉咙发紧,但他不敢吐。他只记得,白神仙的手很凉,但摸在头顶上,却让人无比安心。
很快,他就尝到了甜头。
白神仙从宽大的袖口里摸出三个热腾腾的烤红薯,带着勾人的炭火气;他治病不把脉,三根长指按在林默他爹的额头上,静默三息。当晚,咳了三年血痰的爹就不咳了,第三天就能下地扛水。
林家端出新麦和粗布要谢他,被白连人带碗推出了门外。村里人凑钱给他立生祠,他转身就走,走出二里地又折回来,郑重其事道:“别搭棚子,那木头还能打三张犁。”
“好好活着就行。”这是白最常说的话。
柳口的人都说,这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人?
但林默渐渐发现,人这种动物,跪久了,脊梁骨是会退化的。
不用种地,白神仙走一圈,水渠就修到了田边;不用找大夫,孩子出疹子,抱到西墙根底下,等白神仙摸一摸,疹子就退了。人们每天只要做一件事:抬头看西边的天,看白神仙今天会不会来。只要他来了,哪怕只是空着手,大家心里就踏实。
可是,如果他不来呢?没人敢想这个问题。人们把所有关于生存的技能、关于抵抗灾害的智慧,都交给了白,自己则退化成了只会张嘴等投喂的雏鸟。
直到神历三百一十一年,林默十八岁娶亲。
白神仙不请自来,坐在席末第三张条凳的尽头。他送了一只口子极小的银镯给新娘翠屏。那镯子内侧隐约刻着字,但被白粗糙的手指一擦,字迹便隐没在银光里。林默想凑近看,白却正好站起身,挡在了他面前。
那天,西巷打铁的铁砧喝多了。四十岁的粗粝汉子,一双手比白还要粗粝,常年打铁的手臂上满是火星烫出的疤痕。他猛地把酒碗砸在席中央,碎瓷四溅。
“慈悲?”铁砧红着眼嘶吼,“慈悲是根绳子!他给得越多,绳子越粗。哪天他不高兴了,咱们连怎么犁地都忘了,全得完!”
满座哗然。人们骂他不知好歹,被架了出去。铁砧在巷口又挣脱回来,摔了第二个碗:“你们骂吧!骂完了回家,明天那垄地该怎么犁?犁法还不是他给的!”
第二天,铁砧把正准备去西墙根求药的林默拉进了柴房。
柴房里,炉火将熄。铁砧死死盯着林默,眼底布满血丝。
“小默,你七岁那年他救你爹,你当时说‘要’了吗?”
林默哑然,下意识地摇头。
“你既然没要,为什么非要经他的手?”铁砧指着林默的心口,“你儿子今年六岁。前天发烧,你媳妇翠屏第一反应是什么?是抱着孩子往西墙根跑!跪在雪地里,等那位来摸额头!”
林默浑身发抖,声音发颤:“那是因为药农不敢给孩子开药!大家习惯了……”
“这叫活着?这叫讨饭!”铁砧一把揪住林默的衣领,眼眶通红,唾沫星子喷在林默脸上,“如果有一天,那位不来了呢?你那六岁的儿子,除了跪在地上等死,他还会干什么?他连怎么咳嗽、怎么咽气都不会了!”
林默如同被雷劈中,僵在原地。他想起儿子发烧时,仰起头望着西墙的空洞眼神。那不是活人该有的眼神,那是一只等着被投喂的牲口。